單單地震是不會造成福島核災的,這點在“商週誤會了(3) --- 核四與核災”已有說明。臨近福島的女川核電廠在311大地震發生時,其地表加速度猶大於福島核電廠,但因女川電廠廠房高程高於海嘯高度,所以並未釀成核災。
在福島核災後,政府就再度檢視現有核電廠(核一廠到核三廠)及核四廠之設計準則在海嘯來襲時是否仍能確保電廠安全無虞。
圖一為國科會針對西太平洋可能發生海嘯的22個地點之地圖。
22個海嘯中有18種是海溝型海嘯(T1 ~ T18),另外4種是斷層型海嘯(T19 ~T22),22種會造成海嘯的最大地震規模也標示於圖中。
表1為22種模擬海嘯在各核電廠造成的海嘯溯上高度。
位於台灣北部的核一最高海嘯溯上高度由琉球島弧3(假設發生規模8.5地震)所造成。核二、核四廠最高海嘯溯上都是由2000公里外的亞普海溝(假設發生規模8.7地震)所造成。海溝地震在核一、核二、核四造成的最大溯上高程分別為2.8米、2.5米及3.4米。
位於台灣南部的核三廠最高海嘯溯上為10米,由馬尼拉海溝1(假設發生規模8.2地震)所造成。
表2標示各種天災對四個核電廠所會造成的影響。
由表2四個核能電廠的廠房高程可看出都遠高於國科會模擬之最高海嘯溯上高度,由表可看出其實對廠房造成較大威脅的是颱風的浪高而不是海嘯。
表中有一欄為FSAR (Final Safety Analysis Report,最終安全分析報告)中分析的海嘯溯上高度,數字都高於國科會的數字。主要原因在於早期的電腦模擬程式都遠較目前程式為簡陋,在極保守的分析下會得到較高的數字。
本部落格有多篇文字討論地震,但有許多讀者仍十分擔心海域地震規模及所造成的海嘯對核電廠造成的衝擊,希望本篇文章能稍解讀者們的疑慮。
註:個人於今年一月曾與台電核安處簡處長同台於中鋼演講。 本文圖表為簡處長提供,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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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個人於今年一月曾與台電核安處簡處長同台於中鋼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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