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7日 星期日

短評:能源之丘?省省吧



今日報載北市在南港山豬窟垃圾掩埋場1.3公頃(約一個操場)裝置了1百萬瓦(1mW)太陽能板,每年發電1百萬度,減碳500公噸,每年收益5百萬元,回饋市府50萬元。號稱是能源之丘2.0版(去年福德坑為1.0)。

大多數人看到百萬就覺得很了不起,以為太陽能功效宏大。

去年台電在彰濱工業區動土興建全國最大太陽能廠,佔地140公頃(約6個大安森林公園),裝置100百萬瓦(100mW),年發電1.3億。由各項數據看來都是台北能源之丘百倍,夠偉大吧。

但彰濱工業區原規劃建4部80萬瓩燃煤機組,每年可發電240億度。現在改為太陽能發電廠,每年發電量只有原先規劃燃煤電廠的0.5%,台灣有多少土地可以如此揮霍?


但政府的宏圖大願是在2025年(6年後)建設2000萬瓩(20GW,20000mW)的太陽能電廠,是彰工廠的200倍。目前德國太陽能裝置密度全球第一,已停止太陽能建設,台灣2025年太陽能裝置密度將為德國5倍,有沒有搞錯?

在此再討論兩個數字:第一,減碳500噸是什麼意思?台灣平均每人每年碳排10公噸,説了半天等於減少50人排碳量,也好吹牛?

第二,每年發電1百萬度有5百萬元收益,表示每度電5元。目前臺灣電價每度2.6元,表示太陽能每度補助2.4元,拿0.5元回饋市府出好意拿來說嘴?

本篇簡單為大家解說一下山豬窟能源之丘的真相,實在沒什麼好得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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