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經濟部全面投降
本文發布於中國時報:離岸風電 經濟部全面投降
https://opinion.chinatimes.com/20190131005075-262105
經濟部在去年11月宣布108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草案後,外國廠商就提出三大要求:1. 調高費率;2. 解除每年發電3600小時時數限制;3. 恢復前高後低躉購費率。經濟部1/30全盤接受,全面投降。
話說從頭。去年經濟部離岸風電招標時捅了一個大婁子:遴選階段躉購費率定為5.8元,比兩個月後競價階段的得標價2.5元高了不只一倍。經濟部雖然嘴硬,死不認錯。但對廠商暴利,自身大錯也心知肚明。在制定今年躉購費率時,除了將費率調降13%(每度5.1元)外,也悄悄規定躉購費率只適用於3600小時,超過部分依台電每度電迴避成本支付(遠低於躉購費率),另一方面取消對廠商極為有利的階梯制費率(採20年均一價,取消前10年高,後10年低的費率)。
當然每度躉購費率定為5.1元仍是天價,廠商夢中都會笑醒。但人心不足蛇吞象,國外廠商吃定蔡政府在公投後仍死守非核家園時程,非得立馬開始離岸風電工程的壓力,竟然威脅不完了,還提出3大要求。
經濟部在1/30公布之方案不但將躉購費率已由草案的5.1元昇回5.5元,也全盤接受另外兩個條件。
原訂3600小時限制何意?每年8760小時,離岸風電約可發40-50%的額定電力,40%就是3600小時,但風力狀況每年未必完全一樣,很多時候會超過40%,但經濟部訂定𧄌購費率是依3600小時計算,每年給足3600電費,廠商就有合理利潤。超過3600小時部分若仍依𧄌購費率支付,廠商就有不合理暴利,訂定3600小時保護國人利益,有其道理。但前天公布之方案,經濟部退讓到4200小時電力都依𧄌購費率支付,一再棄守,國人看了內心淌血。
另外廠商當然喜歡前高後低的階梯式費率,有人指出經濟部訂定階梯式躉購費率採用的折現率也不合國際費率,有利廠商。經濟部為避免另生事端也甘脆取消,草案中採用20年單一費率。不想前天此一條款也棄守,全面投降。
其實真正做出準備停工較大動作的廠商只有一家,其他得標廠商雖然嘴上抱怨,但簽約各項準備動作完全沒有停止,因為草案費率也實在太優厚了。進一步分析,就算該廠商走人(機率極低),其得標風場仍可由遴選之第二名補上,經濟部擔心什麼?幕後有更多不可告人的利益?
目前費率均己底定,若依前高後低及4200小時計算,國人每年進貢外商電費超過1200億元,取代核電電費每年增加1000億元,電費上漲超過15%。國人要忍耐蔡政府胡作非為到何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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