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 星期二

短評:台電向麥寮汽電索賠33億



今日報載台電向麥寮汽電索賠33億元,這是怎麼回事?

麥寮汽電與台電簽有合約,規定每年售電給台電的度數,但因雲林縣政府生煤管制,允許燃煤量不足,所以達不到合約售電度數,台電為了補上缺口,只好用燃氣發電補上,增加的發電成本33億元,所以向麥寮汽電索賠。

麥寮汽電當然很寃枉,聲稱縣府行為屬於合約中之不可抗力,將依法採取行動。

本文不討論合約爭議,只討論索賠金額。個人不知雲林縣政府生煤管制影響麥寮電廠多少發電度數,但與蔡政府規劃降低燃煤増加燃氣配比各20%(至少500億度)一定是小巫見大巫。去年氣價十分便宜,小巫事件成本已是33億元,若未來氣價漲回前幾年水凖,蔡政府以氣代煤造成1000億元的發電成本增加,不知全民要向誰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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