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讀者來信詢問“能源與氣候的迷思”一書中第16章抽蓄電廠閒置的相關問題。因大多數部落格讀者未必讀過該書,僅將書中有關抽蓄電廠之文字摘錄於下:
台灣有兩個裝置容量極大的抽蓄電廠。一為明湖電廠(100萬瓩)、一為明潭電廠(160萬瓩),這兩個抽蓄電廠裝置容量共260萬瓩,與核四兩部機270萬瓩相當。抽蓄電廠的目的是在離峰時(深夜電力需求低時),利用發電成本低廉的基載電廠所發的電,將抽蓄電廠下池的水抽往上池。在白天尖峰用電時,再將上池的水洩往下池,利用水位差來發電以提供尖峰用電。
在1980年代末核能及抽蓄發電廠初建成時,台灣發電結構近乎是最佳化。發電成本低廉的核能及燃煤發電提供了80%的電力(度數)。在深夜離峰時,抽蓄電廠就發揮了極大的儲能功效。當時抽蓄電廠的使用率幾達90%,與低價的核、煤發電配合,提供了極為經濟理想的發電組合。時至今日,因基載電廠(核、煤)裝置容量不足,甚至要動用燃氣電廠來提供基載電力,抽蓄電廠完全英雄無用武之地。
在過去幾年,抽蓄電廠的使用率都只有10%左右。還保持10%使用率的原因是由於水力發電起降最為迅速,調度平衡電力最為方便,但抽蓄電廠的使用已完全沒有經濟成本上的考量了。由花費數百億建造的抽蓄發電的近於閒置,足以清楚驗證我國基載電廠不足的事實。
該讀者感到困惑的是: 既然有可儲能的抽蓄電廠,總應該“充分利用”。為何今日利用率如此低落。說不定其他讀者也有相同疑問,所以在部落格答覆此一問題。
本文有3個附圖。圖1為抽蓄電廠之剖面圖,圖2及圖3為1990年代及目前台灣每日電力負載及基載能力之簡化圖。
圖 1
圖 3
抽蓄電廠要發揮作用的先決條件是廉價的基載電廠裝置容量,要大於每天深夜離峰之電力負載。圖2及圖3 abcd線表示的是每天24小時電力負載(需求),ef線表示基載電廠裝置容量。
假設每度電發電平均成本,基載電廠(核能、燃煤)為1元,中尖載之燃氣發電為3元,據以解釋抽蓄發電的經濟效益。
在1990年代如圖2所示,基載之裝置容量(ef) ,高於每日最低離峰負載(b),所以在時間e到g之間,基載電廠多餘的發電能力可將抽蓄電廠下池的水抽往上池,即以每度1元的成本將面積A的能量儲存。
在白天尖峰用電時,將儲存於上池的水洩往下池發電,但因效率損失(面積B小於面積A),面積B每度電成本約為1.2元。
在白天原來cgf三角形的用電,要由每度3元的燃氣發電提供。如今有了抽蓄電廠,每度發電成本3元的燃氣電廠只要提供三角形cgf減去面積B所剩餘的電力需求,所以離峰時利用抽蓄電廠儲能是合算及合理的。
到2010年代,如圖3所示,能提供低價電力基載電廠(核能、燃煤)的裝置容量低於每日最低的電力負載(b),在ef線及abcd線間之電力需求必須由極為昂貴的燃氣電廠來提供,抽蓄電廠完全英雄無用武之地,只好閒置,無法“充分利用”。
希望以上有圖輔助之敘述,能解答該讀者的疑問。
我實在很忍不住要打臉你們,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19/889091/
回覆刪除請多學習並參閲2016/6/28「新建抽蓄電廠?新政府要蠻幹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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