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8日 星期一

贊成「重啓核四」與「核電延役」反對「核能減煤」公投




本文發布於風傳媒:贊成「重啓核四」與「核電延役」,反對「核能減煤」公投


為準備在明年大選時提出核電相關公投,擁核人士目前正在進行三個公投連署:「重啓核四」,「核電延役」及「核能減煤」。個人贊成前兩個公投,反對「核能減煤」公投。

三公投主文內容重點如下:
重啓核四:你是否同意核四啓封商轉發電?
核電延役:你是否同意政府將核能電廠使用執照延役20年?
核能減煤:你是否同意2030年以前達成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

前兩個公投主文簡單明瞭,正是擁核人士多年來之主要訴求,個人擧雙手贊成。第三個公投捆綁核電與煤電,並明定「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個人堅決反對。


個人三十年來擁核是因為核電可提供台灣穩定而價廉的電力,但目前「核能減煤」公投案若通過,將嚴重衝擊除核電外唯二可提供台灣穩定而價廉電力的燃煤發電,對台灣選成的傷害不下於廢核政策。

先討論2030年核電總發電度數,核一廠兩部機目前均已除役,延役可能性極低。若核二、三廠延役,核四商轉,2030年核能電廠可提供500億度電(2030年不可能有任何新核電機組完工商轉,本文將說明)。

若核能減煤公投通過,表示2030年燃煤發電不得超過500億度。但若無此限制,燃煤發電可提供多少度的電?

在此要先指出本公投案主文語意不清,主文之主要訴求「核能發電比例不得低於燃煤發電」到底是1. 以台電可調度之電力系統發電度數為準還是2. 以包括民間工廠自發自用未售予台電的汽電共生廠總發電度數為準?後者當然大於前者。

2030
年燃煤電廠總裝置容量無法預知,暫以到今年底之裝置容量討論煤電總發電量。
單以台電系統而言(包括台電本身及民營電廠)之燃煤機組而言,若正常發電,每年可供電1100億度。民間未售台電自發自用汽電共生廠幾全為燃煤電廠,每年發電300億度,所以全國而言,煤電可提供1400億度電。

若煤電比例要低於核電,則煤電總發電度數也不能超過核電的500億度,單計台電系統,每年煤電就要由1100億度減少600億度,若以全國而言,煤電就要由1400億度減少900億度。不知該公投案提案者心目中是要減多少煤電?可否明言?

若此公投案通過,只有兩種可能:1. 全國大停電、2. 瘋狂加建燃氣機組導致電價飛漲。

若綠電佔比20%,已達獨立電網供電上漲,任何減少的煤電只能由加建燃氣機組補上。但在今天台灣,加建燃氣電廠及天然氣接收站並非毫無阻力,建港時程又極長,由現在到2030年不過10年時間,若燃氣機組及接收站加建不及,一半以上燃煤機組又因公投限制而閒置,台灣必然陷入大停電。

即使燃氣機組順利完工,但依國際能源總署預估未來氣電煤電每度差價2元計算,單以台電系統減少600億度煤電計算,每年發電成本就可能增加1200億元,全國每家每年分攤15千元。

若該公投通過,各種發電方式佔比如何?單以台電系統而言,2018年總發電量2330億度,假設每年電力成長1.8%(經濟部數字),2030年總發電度數將成長24%而為2900億度,其中核電、煤電各500億度,各佔比17%,能提供穩定廉價電力的基載機組只供電34%,不及韓國基載電力占比75%之半,台灣產業如何與韓國競爭?

若核四重啓,核電延役,500億度核電,加上1100億度煤電(假設沒有新燃煤機組),2030年兩者可提供55%電力,雖說仍不理想,但至少比「核能減煤」公投通過的基載電力增加20%以上。

個人贊成「重啓核四」與「核電延役」兩公投,反對「核能減煤」公投的理由正在於止此。

有贊成「核能減煤」公投者提出若將2030年改為2040年,並以核電煤電各佔比30%為目標是否可行?這也值得進一步討論。

其實以基載佔比60%為目標也太沒志氣了。即使如此,假設2040年台電系統總發電量3500億度計算,核電佔比30%1000億度。核二、三、四共6部機每年可供電500億度,供電1000億度需要12部核能機組。

新建任何形式電廠,即使一切順利,先期作業5年,核電施工建設約10年,總共15年,但一切順利很難,估20年也算很樂觀了。所以如果在2040年增加的6部核電機組,2020年就要全面展開規劃,進行選址,電網評估,機組選擇,廠區佈置,成本預算等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等作業。

現有4部核電機組即使延役,在20年左右也都將陸續退休除役。所以除了加建的6部核電機組外,也要立即進行規劃另外4部新機組以填補4部除役機組的空缺。換句話說,2020年就要立即開始同步規劃新建10部核電機組作業,2030年左右將有10部核電機組同時施工。

大家認為實務上可能嗎?明年新政府上台,不但立即宣布核電延役,核四啓封之外還要馬上開始規劃加建10部新核電機組。不提工程、人才、財務等實務考量,在政治上可行嗎?

個人堅決擁核,但希望大家擁核是理性擁核,勿忘核電雖可提供台灣2成電力,煤電可是可以提供超過5成的穩定價廉電力。為了擁核犠牲煤電絶不是理性及愛台的作法。








3 則留言:

  1. 完全同意
    凡事過與不及,皆有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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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問,現有核電廠已有預留空間,以便將來新增機組
    這樣的話, "選址,電網評估,機組選擇,廠區佈置,成本預算等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等作業" 其中選址,廠區佈置,環評這幾項,應該不需要再重做才對
    另外, 核一二三廠從起建到商轉, 時間都在10年以內
    綜合以上兩點, 想請問您為何認為不可能在2030年新增核能機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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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請參考本人10/8/2014年「請教陳發林教授(2/6) - 建電廠很快?」一文之附圖。
      http://taiwanenergy.blogspot.com/2014/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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