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宗堯先生對GEH公司及核四工程顧問公司之意見:林先生表示GE設計品質及時效出現諸多問題,導致台電無法達成預定工期,及原石威顧問公司解約由URS及益鼎公司承包後續汽機島區設計工作,質疑其其設計品質及標準問題。
台電表示,GE自90年代起與日本日立、東芝公司合作發展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設計,持續維持相當設計人力,近年來並積極參與歐洲國家發展進步型沸水式反應器,邀請包括日本及美國專業廠商參與設計及設備製造工作,專業能力並無疑慮。至於執行時程問題,本公司已要求GE公司高層積極處理下游廠商之問題解決能力與時效。至於,由益鼎與國外URS組成權責設計機構DEO(Designated Engineering Organization),取代原石威設計顧問工作,亦經原能會核可。由於,石威解約前BOP主要安全相關設計均已完成目前僅在解決施工/設計介面問題,並未改變原安全功能,且益鼎公司長久以來協助營運中核一廠進行廠內設計改善工作,已累積相當之核電廠經驗,再加上美國URS公司之大力支援,其設計品質應能符合標準。
林宗堯先生對核四發包施工、採購規範、品保方案等之意見:林先生質疑發包施工、採購規範、品保方案等,因複雜度高,及涉及水土保持問題,以致審核時程長,造成工程時程難以掌握問題。
台電表示,由於龍門工程發包作業均需依採購法程序執行,新得標承攬商是否熟悉核能工程執行模式雖為工程能否順利推展之關鍵要項,惟目前絕大部份工程均已發包完成,本公司將加強督導與稽核,使工程能順利推展。至於,龍門計畫施工人力於96年前確實有人力不足之問題,惟96~97年間台電已大量新進人力,經5年實務工程磨練已具備相當執行能力,工程雖然複雜困難,已可就專業本質學能全力推展。有關水土保持法相關規定,於每次變更前需提供水土保持變更計畫奉主管機關行政院農委會核定後,方能施工以致工程時程較難掌握之問題,因現階段大規模之工程均已完成,目前只有因應褔島事故之強化方案,需辦理相關水保作業,故以排除對整體工程進度的影響。
林宗堯先生對安檢小組成員未來取留動向之意見:林先生提到安檢小組45位資深工程師,現有工作預計九月底可全部測試完成,何去何從待決,及試運轉測試等相關問題。
台電表示,實際情形如下:安檢小組所提問題,預計 8-9 月大部份問題皆可陸續澄清解決,預估9月底已完成接收之系統將會增加至90個,可測試程序書共125份,並不會中斷。由於試運轉測試的目的,係驗證龍門電廠各系統功能皆符合設計要求,而龍門電廠在執行第一次試運轉測試時,就已按步就班在主管機關監督及GE公司協助下,對整體系統設計功能執行完整的驗證。而試運轉測試再驗證的重點,係期能在短時間內,完整連續地驗證其系統功能,所有緊要安全系統之重大功能均已納入再驗證範圍,並無安全上的顧慮。
林先生對設備供應商及施工廠商之意見:林先生質疑核能級認證之供應商少,採購時程長,導致建廠時程更難掌握及有關儀電廠家-榮電公司休業後,轉分數家小廠家,品保方案文件薄弱等問題。
台電表示,由於美國機械工程師協會(ASME)規定僅限於機械及管路系統(電氣系統並不適用ASME規定),依現行採購法及核能品保制度相關採購作業雖較為耗時,但目前絕大部份均已採購完成,對建廠時程已無重大影響。但為顧及法規及品質需求,本公司已掌握各執行關鍵,將依程序書規範加速推展。至於因榮電休業後所衍生的問題,本公司為順利推動所餘工程,故依施工區域分別發包執行,多數得標廠家,皆具備豐富電纜管槽施工執行經驗,且本公司再委請中鼎公司協助,共同提升核能品保制度之執行績效。
林先生對GEH顧問資歷之意見:林先生質疑GE兩位總顧問及10位試運轉資深顧問資歷不符事宜。
台電表示,實際上GE駐龍門工地負責試運轉測試的團隊中,含兩位總顧問及十二位(非十位)資深專業工程師。該團隊在核能領域總資歷共為365年,且皆擁有24年以上專業資歷。參與過現有美國及日本核能電廠超過55個試運轉、起動測試及大修計劃。其團隊擁有最完整的經歷且在BWR及ABWR反應器具有豐富經驗。
林先生對核四品質之意見:林先生質疑燃料裝填前須完成工程細項及審查要求標準,工程顧問公司之設計品質,廠家之品保方案。
台電表示,燃料裝填前原能會要求龍門電廠一號機應完成之事項為75項,台電目前(102.7.31)已陳報原能會46項,原能會同意結案30項,本公司各相關單位已建立追蹤機制,每月開會檢討未結案件辦理情形,並定期將進度提報經濟部與原能會。針對特定項目,另由工程副總經理召集會議討論解決方案,另在工地現場之策略指揮中心下,設執照小組針對特定個案赴原能會溝通及報告解決方案,目前運作順暢。
關於工程顧問公司之設計品質部份,核四前工程顧問石威公司解約前BOP主要安全相關設計均已完成。施工階段主要在解決施工/設計介面問題,並未改變原安全功能,且目前之工程顧問益鼎公司長久以來協助營運中核一廠進行廠內設計改善工作,已累積相當之核電廠經驗,再加上美國URS公司之大力支援,其設計品質能符合標準。此外,核一廠建廠時期,電廠配合系統(BOP)部分係由美國Ebasco公司(即美國URS公司的前身)負責設計,而核一廠自67年商轉迄今30餘年,除特殊之案件外,所有改善案均委託與Ebasco/URS公司有密切合作關係的益鼎公司執行設計。故益鼎公司已累積豐富的核能電廠設計經驗。
材料採購品項眾多,不同物料由個別專業廠家提供應屬正常,而主供應廠家應依核能品保需求執行相關品質評鑑作業。與榮電公司終止合約後,二號機電氣安裝工程推展依區域發包執行,為解決諸多施工廠商之商務與工程介面及對各施工廠商個別執行其品保方案能力之疑慮,本公司成立專案小組,強化各施工廠商施工、技術及品保作業,施工廠商除各自建立品保方案,另增辦品質管理技術服務案委由中鼎公司加強督導各施工廠商之品保方案之執行。
林先生對核四預算之意見:核四預算遭凍結,然為了更高之安全標準,確需更多預算。
台電表示,本公司原已配合行政院指示正進行核四計畫工期與投資總額檢討,因政府提出接受公投決定核四議題之主張,立法院102年2月26日朝野協商結論第一項:「核四案公民投票有結果前,不辦理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因此,須俟公投決定續建核四後,方能辦理工期與投資總額修正事宜,並陳報政府核定。
本公司仍將秉持核安第一、品質至上的原則,執行各項建廠與測試作業,確保未來電廠運轉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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