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台灣成為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締約國???



1128日報載“ 聯國氣候變遷大會立院決組遊說團  ”。略謂台聯及民進黨立委等提案要求立法院組成遊說團,參加今年在卡達(多哈)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公約(UNFCCC)18締約國大會(COP 18),希望能透過“立法院遊說團”的努力,使台灣成為“締約國”。

當然立法委員希望推動台灣成為UNFCCC締約國是有其明顯政治目的:即希望經由成為聯合國公約的締約國而提昇台灣“國格”。純粹因提升國格目的而言,這也不失為一種手段,但我們實在應該進一步探討,參加UNFCCC對台灣有什麼實質影響?


既然參加UNFCCC,就要受其公約規範,UNFCCC最有名的傑作就是“京都議定書”議定書規範了附件一國家的碳排該條約規定附件一國家在2008~2012的平均溫室氣體排放(主要是CO2)要低於1990年排放的8%。這是極不容易達到的目標,以附件一國家2008的年排放與1990年相較,除了因共產集團解體而導致20年經濟衰退的東歐國家外,極少國家達成此目標詳下表。



其他達成減碳目標國家也各有其特殊背境,有興趣的讀者可參閱“能源與氣候的迷思”一書有詳細解說。

以我國而言,19902012間的經濟成長遠高於附件一國家,碳排更是增加一倍以上如果我國目前碳排要退回1990水準,平均國民所得也將打對折。(我國2011人均GDP20000美元,1990年約8500美元)

許多人不了解經濟成長與增加能源使用無法脫鉤而增加碳排也是不可避免的代價。許多國家在簽署京都議定書時也昧於現實,等到經過十餘年巨大努力後才猛然發現減碳目標無法達成。

京都議定書將於2012年失效,京都議定書是否要進入第二階段(2013~2020)正是今年COP 18會議的重點京都議定書第二階段所規範的就不只是附件一國家而要擴及全球各國許多附件一國家明知第二階段減排目標不可能達成,在去年南非德班舉行的COP 17大會前,日本、俄國、加拿大三國就宣布無意承諾第二期減碳目標,加拿大並於會後正式宣布退出京都議定書。

我國立法委員一頭熱的要推動台灣成為UNFCCC的締約國,也顯示其完全昧於現實。我國政府雖然高唱節能減碳並定出減碳時程表,但各部會都心知肚明這些目標是完全無法達成,詳“ 馬總統,你錯了. 減碳目標無法達成.  ”。

深切盼望我國行政及立法部門應了解減碳政策對我國造成的重大災難,詳“減碳政策使每年發電成本暴增600億元 ”,而應保持清醒頭腦,推動有利於國計民生的經濟政策。




2 則留言:

  1. 陳董事長您好,本人正好也做能源方面之研究,看到您願意花時間來矯正大社會大眾對於能源知識方面的誤解,實表感謝,同時想就此請求陳董事長,可否針對台灣未來發展碳捕捉與封存(CCS)發表一些看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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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哉問。人類抗暖化除了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外,目前只有三種手段:再生能源,核能及CCS。 上週在台北舉行了兩天國際CCS會議,英國代表表示英國到2050的目標是以上述三種方法各減碳三分之一。CCS目前全球都在研發測試階段,尚未商業化,我國目前最佳策略是做到CCR(CCS Ready)。CCS 是大題目,目前研究都集中於技術層面,不太合適在布落格討論,個人書中有一節專門討論CCS,如有興趣,不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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