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網路上瘋傳一個視頻,為李鴻源由越南回台,
次日能源局馬上發布澄清稿,澄清稿說:
經濟部鄭重澄清,我國目前離岸風場水深介於20到50公尺,建置與運維都是近海海事工程的規格,當然與越南離岸風場棧橋式施工案例有極大差異,潛力場址部份案場水深更接近50公尺,單機裝置容量為8~9.5 MW,容量因數約45%,海事工程困難度更不是在潮間帶建置風場所能比擬,直接比較非常失當,實有違學者風範。該澄清稿全文連結如下:
個人四年前曾於風傳媒發表「離岸風電競標價格是面照妖鏡」一文,指出經濟部遴選標案決標價格較競價標案高了不止一倍,造成國家及全民損失為9000億元。這是在台灣發生血淋淋的教訓,越南決標價只是進一步證明蔡政府的喪權辱國。該文重點如下:
以每度5.8元作為第一階段遴選電價,引發各界撻伐,立法委員也曾召開記者會痛批政府以高於歐洲競標價兩倍之費率決標,經濟部長竟辯稱某國決標價為「特例」,殊不知台灣才是「特例」。經濟部也圖以一些非核心成本降低,解釋何以歐洲成本較低,誤導國人。
經濟部不顧各界質疑,一意孤行,在4月底公布遴選結果,共釋出383.6萬瓩容量,每年發電138億度,以每度5.8元計算,每年電費800億元。
上週五為第二階段開標日,各界都極為關注競標價格高低。如果競標價格仍然很高,則間接証實了經濟部說辭,証明其訂定之費率合理。開標前沈部長還希望競標價「低於五元」。
經濟部於上週五傍晚公布第二階段四個得標標案,數字實在太驚人了。有三個標案每度電價低於2.55元,有一標案甚至低於2.23元,平均得標價低於2.5元,與歐洲競標價格相當,是經濟部長猜測的一半。這豈不是狠狠打臉經濟部?豈不是証實各界長期之質疑無誤?
第二階段共釋出166.4萬瓩容量,每年發電60億度,每年電費只有150億元,較第一階段便宜太多。第一階段若也以每度2.5元決標,每度電少3.3元,每年進貢外國廠商電費可節省455億元,20年超過9000億元。
「離岸風電競標價格是面照妖鏡」一文全文連結如下:
經濟部於澄清稿說謊是慣犯,詳以下貼文之另一案例:
真是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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