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布於風傳媒:電價加倍「百利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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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位經濟學家在媒體上建議將台電電價由目前平均2.5元調高到「全球均價」6元,認為此為有百利而無一害的大計。當然全球均價是否6元很有問題,但不論如何,個人對此一建議實充滿疑惑,謹在此請教。
現在世界真亂了套,以前認為的好事,現在變成壞事,反之亦然。該文主要論點是台灣電費太便宜,這是壞事。因為電費太便宜,造成台灣人均用電量為全球平均三倍,並因發電高度依賴化石燃料,人均碳排也太高。
該文表示,因為電費太低,導致再生能源發展遲緩,非核家園也因供電吃緊而受挫。顯示作者十分贊同蔡政府的廢核電以綠電取代的政策。該文也認為台灣物價低,以購買力平價計算,台灣人均所得高於南韓20%,也在歐日之上,此為低電價隱而不顯的「惡果」。作者並建議調高之溢收電費平均發給國人,符合劫富濟貧的社會正義。
個人首先不解自何時開始電價便宜成了罪狀?全球電力事業最重要的三個目標依序為:1. 提供足夠電力;2. 提供便宜電力及3. 兼顧環保。提供便宜電力只次於提供足夠電力,而為第二目標,因為如果電費太貴,民眾用不起(所謂電力貧戶),其實已經違反了第一個目標。又自何時開始國人購買力平價高於外國也成了壞事?發展經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正是每個政府施政最重要的目標?
目前全球仍有10億人無電可用,另有15億人勉強用少量的電。任何像台灣一樣的已開發國家,人均用電及人均碳排高於全球平均豈非當然?製造業為台灣強項,尤其半導體相關產業在全球更是獨占鰲頭。但半導體產業正是台灣用電最大的單一產業。台灣經濟極度依賴護國神山,用電極大的半導體產品行銷全球。台灣不正是依此相對優勢在全球占有一席之地?台灣人均用電及人均碳排高是因為外銷產品中隱含了大量電力及碳排。台灣人民國內碳足跡並不像表面看來之高。
台電系統每年發電2400億度,以2.5元電價計算,台電每年營業額6000億元。若每度電費升為6元,台電營業額將成長為1兆4400億元,較目前增加8400億元。除工業用電外銷部分或由外國消費者分攤,超過7000億元增加的電費不會反應在物價?為何該文說不會造成通膨?
該文建議電費增加2.5倍的主要目的是為了減少用電。但電力沒有什麼替代產品,電力使用之彈性系數極低。十年前油電雙漲造成巨大政治風暴,但當年用電仍然成長,電費增加與減少用電不能劃上等號。
依蔡政府規劃,作者獨鍾之綠電在2025將占全台用電20%。但不論在夏季或冬季尖峰時段,綠電滲透率都已超過獨立電網安全上限之50%。此為物理上限,故緑電占比不會如該作者期望,因電費上漲而增加。
最後討論「劫富濟貧」。原文建議溢收的電費平均分給全國人民,因富人用電多,窮人用電少,如此方式是劫富濟貧。但該經濟學者好像有點見樹不見林。全台用電中,住宅民主用電不到兩成,八成為工商用電。將電費增加2.5倍,再將增加的電費平均分給全國人民,效果相當於將6700億元財富由工商界轉移至民眾。增加電費淨效果既然如此,何必大贊周章增加電費?何不直接將工商業稅率加倍,再將多收到的稅平分全民?其他經濟學者會贊同這是是好主意嗎?
個人實在不解為何電價加倍「百利無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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