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0日 星期一

太陽光電的真相



本文發部於中國時報: 讓太陽光電攤在陽光下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71029002692-262105

上週報載政府規劃補助四成費用,鼓勵民間裝設屋頂型太陽光電板。消息發佈後,各方討論熱烈:有提預算問題者;有提光電板製程汚染者;有提違建就地立法合法者;但都沒有說到重點。

政府目標在全國百萬屋頂裝置300萬瓩太陽能板。以每瓩六萬元計算,總裝置費用1800億元,補助四成約720億元,但重點是偌大投資,到底能發多少電`?

以全台太陽能平均每年發電1100小時計算,300萬瓩太陽能每年可發電33億度。目前全台每年用電2200億度,花了1800億元,大動干戈,在全台1/3屋頂裝設太陽能,結果只能提供全台用電1.5%,是好主意嗎?

報載經濟部沈部長說:300萬瓩屋頂型太陽能,相當於台中電廠六部機。個人讀到此段發言,心情實感沉重。

不錯,台中電廠每部機置容量55萬瓩,百萬屋頂300萬瓩之裝置容量與台中電廠六部機330萬瓩裝置容量與相當。一般民眾聽到沈部長此段發言,會誤以為百萬屋頂每年發電度數相當於台中電廠六部機發電度數。但台中燃煤機組除大修外,每年可發電7600小時,台中電廠一部機每即可發電42億度,超過全台百萬屋頂每年發電度數。 

沈部長以台中電廠六部機與百萬屋頂相比較有兩種可能;第一;部長明知百萬屋頂每年發電量,比不上台中電廠一部機發電量,但有意誤導民眾。第二:主管電力的經濟部長本身也搞不清楚裝置容量與發電量是兩回事。不論是何一原因,個人都不免心情沉重。

數月前小英總統視察桃園埤塘光電規劃時,也犯同樣錯誤。桃園市規劃在660公頃埤塘裝置66萬瓩太陽光電設備。小英總統在致詞時說,此裝置容量與核一廠一部機裝置容量64萬瓩相當,所以66萬瓩埤塘年發電量足以取代核一廠一部機。 

桃園市每年太陽能可發電時數950小時,66萬瓩埤塘光電每年可發電6億度。核一廠一部機每年發電8000小時,64萬瓩每年可發電50億度,兩者發電能耐天差地別。

小英總統不是能源專家,個人讀到其發言,無奈之餘也只能一笑置之。今日主管電力的經濟部長如果也搞不清楚,因而一頭熱,興沖沖要花720億元補助屋頂型太陽能就茲事體大。

蔡政府何時才能覺醒,了解推動再生能源是要花大錢,但功能極為有限的錯誤政策。



4 則留言:

  1. 請問版主:
    一部裝置容量55萬瓩的火力發電機組裝置花費是多少?300萬瓩的光電板裝置花費又是多少?請指點,我想更進一步做經濟上的比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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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55萬瓩燃煤機組加上煤場今日建設成本約300億元。300萬瓩太陽光電建設成本18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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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謝版主的回覆,全面了解的越多,我越有勇氣敢在周遭的朋友、同學"、親戚群組內發表揭露"能源的真相"。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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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55萬瓩燃煤機組每年發電42億度,持續40年。
      300萬瓩太陽光電每年發電33億度,持續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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