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 星期五

敬告沈部長,荷蘭低價風力不是特例


本篇發表於風傳媒:敬告沈部長,荷蘭低價風力不是特例http://www.storm.mg/article/342685

上週在立法院,立法委員柯志恩質詢賴清德院長指出:2016年荷蘭政府離岸風力招標時丹麥丹能公司以每度2.6元得標,台灣却要以兩倍以上的台幣6元躉購,是何道理?

經濟部沈榮津部長代賴院長答詢說荷蘭的狀況是個案,並進一步說明目前離岸風電目標就是儘速將裝置容量拉起來,但也承認躉購費率太高會造成民眾電價負擔,也開放部份比例競標,雙管齊下。

2016年荷蘭政府離岸風力招標丹能公司以每度2.6元得標是特例嗎?上月英國政府在約克夏郡外海離岸風力開標,又是丹能得標,得標價價為每千度57.5英鎊(76美元),相當於每度台幣2.3元,比去年丹能公司在荷蘭得標價每度2.6元又降了10%

個人猜想應是經濟部幕僚沒有追踪全球離岸風電市場資訊,誤導了沈部長,而不是沈部長有意誤導立法委員及全國民眾。

如果單一標案低價得標可能是特例,但丹能公司連續以低於台灣躉購費率一半價格得標,不值得政府重新思考招標策略嗎?

上週另一新聞亦可驗證甚至在台灣,離岸風力建置成本也將大幅降低。丹能公司在台灣離岸風力也未缺席,目前共有四案(每案約600MW)之環評正在環保署審查中。

丹能公司顯然對通過環評很有把握,目前已大張旗鼓向台灣銀行團申請聯貸600億元,這600億元是為了完成一個600MW專案。

一般重大工程建設資金來源有二:一為自有資金,一為銀行貸款。前者均佔少數,主要建設經費來自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如保險業等)貸款。今日丹能公司建設600MW準備向金融機構貸款600億元,依比例計算政府離岸風力目標3GW3000MW)只需貸款3000億元即可應付主要建設費用。今日政府每度6元躉購費率是基於3GW建設用費6000億計算而得,顯然也遠高於投標業者內部工程費用估算。

3GW離岸風電每年約可發電110億度,以每度6元及3元計算,每年支付業者電費分別為660億元及330億元。以購電合約20年計算,差價高於6000億元,高於前瞻計劃44000億預算。表示風力發電電費差價就足以讓前瞻計劃〝免費〞進行,可怕的是這筆天文數字差價主要還是進貢國外廠商。一如個人
所言:離岸風電,喪權辱國。

沈部長似乎急於推動離岸風電,但目前離2025全面廢核以綠電取代還有8年之遙,有什麼好急的?這麼急著賣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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