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發表於風傳媒:觀點投書:台灣的大麻煩-INDC(國家自願減碳承諾)
本月COP21會後公布的巴黎協定有幾個重點。其中對台灣影響深遠有二:一為INDC,二為每五年檢討減碳成效的機制。
何謂INDC?INDC是〝Intented Natia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是每個國家的〝自願減碳目標〞,是每個國家在COP21會議前向聯合國提出的減碳承諾。請注意,這次的減碳目標是由下而上的〝自願〞減碳目標,與京都議定書由上而下〝規定〞減碳目標精神完全不同。
由下而上的〝自願〞減碳承諾比較合理。因為每個國家理應對本身碳排及未來減碳潛力最為了解。在考量本國減碳能力後再提出的減碳目標理應可以達成。自己承諾的減碳目標如果達不到,不但難以自圓其說,也將成為國際笑柄,不用說隨之而來排山倒海的國際壓力了。
台灣雖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為了表示是地球村的一份子,也主動提出的台灣的INDC,台灣INDC減碳承諾為2030碳排將較2005減少20%,台灣溫減法的目標是要在2050年碳排降為2005的50%,所以說INDC可說是〝階段性〞目標。
2050距今還有35年,35年後的世界將如何變化,科技有無重大突破,很難預測。如果核融合(Nuclear
Fusion),儲能,CCS(碳補捉與封存)等技術有重大突破,台灣在2050年時說不定可以大量減碳,溫減法目標定在35年後,並不能斷言是否一定不可行。
但目標定在2030年就不同了。2030年距今不過15年,2030年台灣在能源結構今日完全可以預見。台灣今日在全國碳排電力佔最大宗(60%以上),電力結構中的無碳部份增減將決定全國碳排增減。無碳電力只有兩個來源:核能及再生能源。由15年後兩者增減完全可以預測電力碳排及全國碳排趨勢。
今日台灣電力結構中,無碳能源佔比最大的是核能發電。在每年電力系統提供的2200億度電中,現有三座核電廠提供了400億度的無碳電力。依非核家園政策,2025年時現有三座核電廠六部機均將除役。我國碳排增減完全要看屆時增加的再生能源(主要是風力、太陽能)是否可以填補甚至超越目前核電發電量。
很不幸,因為台灣電力為獨立系統(無法與國外相連),為保持電力穩定,不穩定之間竭式再生能源(風力、太陽能)裝置容量有其上限。在有限的裝置容量條件下,再生能源的容量因數(每年發電時數)又極低(太陽能15%,風力30%),所以許多人期以厚望的風力、太陽能發電度數上限為系統總發電度數的10%(約200億度)。能源局規劃2025年兩者發電度數為175億度,到2030年增加度數也有限。民進黨規劃2025年風力、太陽能提供超過300億度電力實為天方夜譚。
但不論政府或民進黨規劃的再生能源發電度數都遠低於現有核電每年提供的400億度無碳電力,台灣在2025年廢核後之無碳能源缺口必然全數由火力電廠提供。更不用說15年後電力成長部份也必然全數由火電提供。台灣INDC目標是在2030年碳排較2005年降低20%,絕對無法達成。政府在提出INDC承諾時,到底基於何種數據,令人懷疑。
INDC不是吹吹牛提出就沒事了。依目前巴黎協定規定,每五年(下次為2023年)要檢討各國碳排成效及INDC(未來改為NDC)達成目標。不知台灣政府要如何向國際交待,一方面碳排大量增加,一方面又要執行愚蠢的非核家園政策。
巴黎協定對各國能源政策必有重大影響,未來主政者應嚴肅思考如何在INDC及台灣利益中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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