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稅、核電、綠電
本文發布於風傳媒:碳稅、核電、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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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環保署表示將於今年底端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修法草案,並將納入徵收碳稅法條。
個人讀後大吃一驚,現在是增加碳稅的好時機嗎?因新冠疫情,全球經濟嚴重衰退。各國拯救民生,振興經濟的方案中,減稅考量都是重要一環。蔡政府反其道而行,要在百業蕭條之際,冒天下之大不韙加稅?
為什麼在這當頭討論加碳稅?因為2015年急就章通過的溫減法已實施五年,今年將首度修法,眼看減碳目標無法達成,又想到碳稅這個手段。其實溫減法的減碳目標訂在遠在天邊的2050年,明訂2050年碳排要較2005年降低50%。蔡政府真正擔心的是2015年巴黎協定時的INDC減碳承諾。當時馬政府承諾2030年碳排要較2005年降低30%,蔡政府照單全收,根本忘了國際社會將在2023年驗收各國減碳成效及檢驗是否能達到減碳目標。
馬政府當年承諾INDC減碳目標時是基於各種最樂觀的假設條件,其中最重要的一個條件就是核四商轉。但極為不幸,核四非但無法達成商轉目標,今年底建廠執照到期後,將正式壽終正寢。談什麼利用核四減碳達到INDC減碳目標?
台灣最重要的減碳手段就是核電,目前不但核一廠2部較小機組已停止運轉,核二廠及核三廠4部百萬瓩機的機組將由明年開始五年間(到2025年)全部停止運轉。2023年國際社會來台驗收減碳成效時將發現此一極為離奇的政策。當然蔡政府會辯稱2025年綠電發電量將可取代現有核電,但國際社會難道不會對蔡政府寧可多花兩兆元建設綠電,反而將運作良好的核電全數除役的政策大惑不解?
報載政府將參考國際碳稅決定國內碳稅。報上並報導德國國會去年底通過碳定價協議,每噸碳須付 25 歐元(約新台幣 800 元);加拿大碳稅目前約每噸碳課徵 20 加幣(約新台幣 420 元);不過亞洲國家費率較低, 像新加坡目前每噸課徵 5 新元(約新台幣 100 元)。報載環保署官員表示,我國碳費較不可能比照歐美高費率,較有機會效法新加坡等亞洲國家費率來徵收,好像十分苦民所苦。
世界各國推動綠電其實不是為了取代核電而是為了取代煤電。但台灣地理條件不佳,綠電單價遠高於國際水準。吾人可檢視在台灣若以綠電取代煤電相當於多少碳稅。
煤電每度單價約1.5元,每度電碳排0.8公斤。目前正在興建,今年年底將完工的離岸風電每度7元,表示多花5.5元減碳0.8公斤,每公斤減碳成本6.9元,每公噸碳價6900元。太陽能每度4.5元,以相同方式計算,每公噸碳價3700元。這些碳價都遠高於德國的800元,官員為何假惺惺的說什麼效法新加坡碳價?難道不知道政府目前全力推動的綠電相當於每公噸碳稅4000-7000元嗎?
十年前馬政府規劃推能源稅時,工總曾警告至少造成20萬人失業。當時中經院董事長也指出環保團體所吹噓的能源稅的所謂「雙重紅利」説法漏洞百出。但當時在野的蔡總統仍悍然推出「十年政綱」堅持推動能源稅,今日推動碳稅也不過是要若實其競選承諾。
反核人士根本沒資格談減碳,一面廢核一面妄圖以碳稅來減碳更是不知所云。立院諸公在審查溫減法修法時應以宏觀視野檢視政府能源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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