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

離岸風電 割地賠款




本篇發布於中國時報: 離岸風電 割地賠款

昨日歐洲商會發佈2018年建議書,無意間暴露出目前蔡政府為加速推動離岸風電,不惜"割地賠款"。

怎麼說?蔡政府目前將台灣西部海域畫出36離岸風電潛力場址,開放給國內外有興趣之開發商申請。因國內缺乏離岸風電相關技術與開發經驗,國內廠商興趣缺缺。但因政府訂出每度6元之天價躉購費率,高於歐洲競標價格兩倍以上,引得國外開發商蜂擁而至。目前申請環評備查24案中,九成為國外開發商。

茲與中日韓三國比較。中國與日本完全由本國人開發離岸風場,排除外國人。韓國也以本國開發商為主,外國廠商開發總量有嚴格上限。因為各國均知離岸風場為本國重要資源,自以國人開發為優先考量。蔡政府因有廢核時程壓力,為加速推動離岸風電,急吼吼的開放了3百萬瓩離岸風電額度,以極優惠條件供國外廠家插旗圈地,豈不是「割地」?

3百萬瓩離岸風電,每年發電110億度,以每度6元計,每年支付開發商660億元。在合約20年有效期間,支出13000億元,絕大多數進貢國外。這筆莫名其進貢國外之巨款豈不是「賠款」?

在此不妨靜下心來檢討這筆巨額賠款是否可避免?追根究底,今日發生割地賠款悲劇一方面固因廢核,但實因錯誤招標方式。為了廢核,不得不大力推動在夏天無風,毫無功能,全年而言,費率又超過核電六倍的離岸風電。以20年計,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的代價超過一兆元。主因即為蔡政府以高於歐洲競標價格兩倍之費率與國外廠家簽約。

目前核一、二廠各有一部機組大修後被迫停止運轉,這兩部機組每年可發電130億度。該兩部機延役,離岸風電六千億元建置經費即可省下。

台北捷運全部建設經費約6000億元,省下離岸風電6000億元,六都都可全面建設捷運系統。今年造成社會動盪之年金改革,蔡總統引為重要政績,聲稱年金改革在未來30年,可為國庫省下14000億元。但單單推動離岸風電即將年金改革政績破功。年金到底還是發放給國人,增加國內消費,離岸風電電費可全是進貢外國。

歐洲廠商食髓知味,在建議書中進一步要求廢除二階之價格競標方式,恢復遴選機制,簡直是吃人夠夠,認定台灣無人,也完全看透蔡政府對國人色厲對外人內恁之特點

離岸風電只是蔡政府能源政策之一角,太陽光電及降煤增氣兩政策造成之衝擊更數倍於離岸風電。台灣政治與社會制衡功能真的完全失靈?無計可施,只能眼睜睜看蔡政府一意孤行,割地賠款,拖垮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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