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聯合報頭版頭條新聞為〝巴黎氣候協定今生效〞副標為〝全球抗暖化,減碳再加碼〞。巴黎氣候協定生效絕對是世界大事,聯合報將其列為頭條新聞不足為奇。
1997年京都議定書簽定到今日巴黎協定生效,二十年來全球抗暖氛圍對台灣能源政策之影響旣深且巨。
今日台灣一談到能源政策,大家都只聚焦在核能議題,但很少人知道廢核政策將對台灣造成巨大傷害的真正原因是〝抗暖〞思維,〝抗暖思維〞正是套在我國能源政策上的〝金鋼箍〞。
如果今日沒有〝抗暖思維〞,廢核後替代能源首選當然是燃煤。因為由供電穩定,價格低廉兩個能源政策最重要的考量而言,煤電,核電實在不分軒輊。但今日政府廢核後以旣不穩定,成本又極為昂貴的再生能源(太陽能/風力等)取代的唯一考量就是〝減碳〞。核能是無碳能源,如果廢核後以火電取代豈不是犯了〝減碳抗暖〞天條?
先不提再生能源是不穩定電力的天生缺陷,純以發電成本角度考量,吾人不妨檢視到底為了〝抗暖〞,非核家園多增加了多少成本。核電、煤電、綠電每度電的發電成本分別約為1元、1.5元及5元。以燃煤取代核電每度增加0.5元成本,以綠電取代核電,每度電增加4元成本。所以要取代400億度核電缺口,以煤電取代每年增加200億元成本,以綠電取代,每年增加1600億元成本。廢核對發電成本當然有影響,但使廢核成為如此嚴重問題的是雪上加霜的抗暖思維。
政府目前訂定2025年發電目標為綠電20%,煤電30%,氣電50%也是在抗暖潛規則之下的產物。(補充一句:氣電每度平均發電成本3.5元。)有時真覺得台灣政府及媒體對〝減碳抗援〞天真得可憐。為了抗暖大幅削減煤電,全力鼓吹綠電及氣電,根本昧於世界大勢。台灣還有許多人真以為全球各國為了抗暖都停止燃煤電廠建設。但目前全球有500個燃煤機組正在建造中,各國更規劃新建2000座燃煤機組。不但需電孔極的中國、印度、越南、印尼大力興建燃煤機組。G7中的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日本在未來5年也將增加燃煤發電。美國因為頁岩氣革命是G7中唯一減少燃煤發電的國家。
德國的廢核是反核環保人士最為津津樂道的,但很少人知道德國每年進口燃煤高達5000萬噸。兩年前德國新增商轉的燃煤機組為20年來最高。德國總理梅克爾夫人不得不承認燃煤發電是不可缺少的(Indispensable)。德國的經濟部長卡皮爾也宣布德國放棄先前2020年的減碳承諾,因為〝我們無法有一夜間放棄燃煤發電〞。
但人在風傳煤曾寫過一篇〝台灣的大麻煩─INDC(國家自願減碳承諾)〞。明白指出無論如何台灣都礙難達到向國際社會宣布的減碳承諾。全球各國也都有各自的INDC,但縱觀全球大勢,沒有國家真會為了減碳,賭上國家的身家性命,台灣政府豈不應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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