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8日 星期四

再生能源1.8兆打水漂

篇發表於風傳媒: 再生能源1.8兆打水漂

新政府大力推動再生能,再生能源成了顯學,不但上月銀行家雜誌以其作為封面故事。本期財訊也以很大的篇幅報導再生能源,封面上還特別標出「非核家園引爆1.8兆大商機」非核家園引爆1.8兆大商機〞。個人讀了此一標題實在啼笑皆非。

非核可以引爆1.8兆大商機,聽起來實在太美好了,台灣經濟在再生能源這個火車頭帶動下可要起飛了。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如果廢核電可以引爆1.8兆大商機,何不一併廢煤電?廢煤電絕對可以引爆3.6兆大商機,台灣經濟不是更要一飛沖天了嗎?說1.8兆是商機,毋寧說1.8兆是廢核代價。這還只是廢現有核電廠的代價,廢核四代價還要另計。

現有核電廠六部機每年可發電400億度,因為核電為無碳能源,如以火力電廠取代又與〝減碳〞政策牴觸,政府只好規劃在十年內花1.8兆元加建2000萬瓩(20GW)的太陽能及300萬瓩(3GW)的離岸風力,搭配少量地熱及生質能,希望能在十年後(2025年)填補六部核能機組除役後 400億度的無碳電力缺口。

但問題在於目前三座核電廠運作均極為良好,其積效在全球核電名列前矛(詳下圖),為何不依先進國家慣例予以延役?非要因意識型態廢核而多花1.8兆元新建太陽能及風電?



與其說這1.8兆是〝商機〞,不如說是廢核代價。如果核電延役,這1.8兆根本就不必花,十年花1.8兆等於每年花1800億,幾為政府全年預算10%。為了達到〝非核家園〞等於全國工商界及人民全部加稅10%

但政府能源政策造成的傷害豈只1.8兆元?這數字遠遠低估。政府能源政策廢核之外還要減碳,燃煤發電也將受極大限制。目前政府2025年發電配比目標為再生能源20%、燃煤發電30%,燃氣發電50%。換句話說,經濟而穩定的基載電力只佔30%,與國際上基載電力佔比70%80%相差太大。

政府目前2025年電力配比目標與合理配比每年發電相較,每年發電成本將增加2500億元。電力建設資本密集,使用年限極長,超過一個世代(3040年 )。電力建設走錯路很難回頭。一方面電力建設極花時間(以十年計),另一方面建好的設施為沉沒成本,錢已經花了,沒有理由不用。即使極貴,也只好硬著頭皮使用。如上述,錯誤的能源配比將造成每年發電成本增加2500億,40年的代價就是10兆元。

週末引發15萬人大遊行的年金議題,據估計缺口約為18兆元,這缺口是數十年前政策所造成,今日要經歷極痛苦的社會動盪才能補救。但大家有沒有想到目前錯誤的能源政策,為將來台灣造成的財務負擔也是10兆元?能源、年金都是影響深遠的議題。年金缺口已然發生,只好事後補救。錯誤的能源政策則是現在進行式,未來10年正是關鍵,政府不早日懸厓勒馬,一路蠻幹,只會使未來世代要經歷較目前〝年金改革〞更為痛苦的歷程。問題是,台灣真還有本錢磋跎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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