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 星期四

立院決議是聖旨還是草紙?

 


本文發布於聯合報:中火特種建照 立院決議是聖旨還是草紙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553750?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報載經濟部長王美花宣布,內政部營建署認為中火興建燃氣機組不需都審,已由行政院發給中火特種建築執照,台電可據此逕行動工。

 行政院有如此大動作,也是被逼得非如此不可。台中兩部燃氣機組規模極大,單機容量均為130萬瓩。兩部機規劃於20252026兩年完工商轉,台電系統總共可以增加260萬瓩生力軍,勉強補上自2023年到2025年連續除役的核二廠及核三廠3部機組約290萬瓩的電力缺口。台中新增兩部機組對供電安全太重要了,政府實在沒有工夫和台中市再耗下去,非出奇招不可。

 但王部長為了安撫台中市,在宣布特種執照同時,也承諾當第一部燃氣機組2025上線,2026年將啟動中火兩部燃煤機組拆除工程。

 個人馬上聯想到年初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領銜提出「中火燃煤機組除役不拆除」提案,主張10部燃煤機組提前除役,但不拆除,留著備用。蔡其昌解釋,留下台中電廠備用是防備台海形勢吃緊,占供電50%的燃氣電廠斷炊,台電仍可啓動台中燃煤機組應急。此提案並由民進黨占多數的立法院表決通過。

 王部長現在宣布在台中第一部燃氣機組上線次年,即將啟動中火兩部燃煤機組拆除工程,是否公然違反立法院「中火燃煤機組除役不拆除」決議?

 本人在立法院通過該決議時曾寫過「台中電廠備用,又創世界紀錄」一文。文中指出該決議根本不可行,民進黨又鬧了一個世界級笑話。本人解釋:若為了供電安全,中火除役不拆除,則電廠煤場員工均應留任,維護設備保持可用狀態。但如果台海510年都風平浪靜,這些留守人員就510年無所事事在廠內孵豆芽嗎?蔡政府是否現在了解所謂「除役不拆除」不可行,所以王部長承諾先拆除中火兩部燃煤機組。但王部長置立法院正式通過的決議於何地?當立法院決議是草紙?部長可任意拋棄?

 其實真正怪異的是核四燃料棒移出核四廠運回美國一事。相關單位混淆視聽,一再強調將燃料棒移出乃遵循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決議。其實當時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是國營事業預算案,所謂「於109年底前全數移出核四燃料棒」是沒有約束力的「附帶決議」。政府這回又將草紙當聖旨,欺騙民眾。

 看來立法院決議也是蔡政府可以揑著玩的,遵不遵循,完全自由心證,自由轉換聖旨與草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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