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9日 星期三

無須國産化照拿7塊1,經部涉嫌圖利


本文發布於風傳媒:無須國産化照拿7塊1,經部涉嫌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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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以核養綠」公投過關,2025年非核期限作廢,離岸風電完工時程並無急迫性。另一方面監察院本月也剛對離岸風電招標適法性及招標過程荒腔走板提出糾正案之際,經濟部竟悍然蠻幹,在上週與達德及上緯及兩家廠商簽訂20年購電合約。

經濟部在辯護其遴選費率較競標費率高出一倍以上的主要説辭為前者有國産化任務,後者沒有,顯然依經濟部認知,推行國產化不是免費的午餐,廠商因此是要付出額外代價,廠商也如此認為。


107年8月3日召開108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審定會「風力發電分組」第一次會議,會議記錄顯示廠商指出第二階段競標價格大符下降的原因為:沒有「在地產業關連性」要求,所以成本較低。在討論躉購費率計算使用參數時,業者也要求國産化項目及比例應納為期初設置成本的重要考慮因素。

換句話說,有無國産化要求對費率有很大的影響,沒有國産化任務的標案,其費率應該遠低於有國産化要求的標案。

但大家若細察四月份的遴選標案,其實分為兩種,在2020前完工的標案沒有國產化要求,在2022/2024年完工的標案則有國產化要求。

上週政府在未與漁會達成協議前就違法與廠商簽約的兩個標案就正是2020年完工,沒有國產化要求的兩個標案。但這兩標案的躉購費率與2025年完工的標案相同,都依簽約年的躉購費率支付,這就明顯構成圖利嫌疑。經濟部對於明知這兩個廠商成本較低,但仍給予要負担國産化任務廠商的同様費率,是不是要公開出面解釋?如果解釋還是一如往常,避重就輕,荒腔走板,監察院完全可以針對此二標案之簽約事實提出彈劾案。

其實大家耳熟能詳遴選階段費率為5.8元其實只是廠商可選擇的兩種費率之一,5.8元是20年費率不動。另一種選擇是前高後低,以今年費率而言,廠商也可選擇前十年費率7.1元,後十年費率3.3元。其實投標廠商都是選後者,因為經濟部使用的折現率與企業界通用者相較實在太低。以廠商而言,選擇後者當然遠為有利。經濟部後知後覺,開標後才發現又捅了一個婁子,明年預告費率就只有20年單一費率一項,這也是廠商呼天搶地的原因之一。順帶一句,目前簽約的兩個廠商都是選擇前高後低,前十年費率為每度7.1元方案。經濟部應出面解釋與選擇單一費率相較,又多花了多少錢?請不要狡辯兩者一樣,否則今年為何要取消前高後低方案?

離岸風電標案前前後後有太多疑點,經濟部應該在向全民解釋諸多疑問並取得全民共識前,暫停簽約行為。

最後再談一則令人哭笑不得的事件:沈部長在立法院坦承,在能源局公布將明年離岸風電費率將由今年5.8元降為明天5.1元初稿次日一早,沈部長即邀約得標廠商到經濟部解釋費率為何下降,並將審定會計算基礎等資料全部交給廠商,歡迎廠商提出不同意見。讀了此則新聞個人實在嘆為觀止。

費率審定會委員主要由官員及學者組成,真正了解廠商成本結構?如果真了解也不會犯下今年躉購費率為競價費率一倍以上的離譜事件。沈部長不知藏拙,竟然還將計算資料全盤託出,廠商讀了必然笑掉大牙並深刻了解審定會思維。兩造談判,那有將己方底牌全盤洩露者?未來廠商必將以子之予攻子之盾,經濟部將處於極大劣勢。另一方面,政府單位對本國廠商一向十分倨傲,何曾將底價計算方式向本國廠商說明,見到外國廠商怎麼矮了一大截?身段柔軟到有失國格的地步,國人實為之汗顏。

沈部長不要忘了這些外國廠商是要來台賺取2兆元大洋,這可都是民脂民膏。沈部長不要一心只想完成上級交辦任務,偶爾也要為國家人民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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