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聯合報民意論壇有一篇文章大力鼓吹天然氣發電,個人讀後期期然以為不可。大量使用氣電將造成每年發電成本暴涨千億元的重大災難。
目前政府能源政策有兩大目標,一為非核,一為減碳。要同時達到此二相互矛盾的目標,政府也有兩個手段;一為以綠電取代核電,一為以氣電取代煤電。這兩個手段可謂〝相輔相成〞。
非核又要減碳,當然只好大力發展無碳的綠電以取代無碳的核電。但即使達到此一目標,2025年廢核後碳排只是〝打平〞,碳排並沒有減少。為了達到〝減碳〞目標,只好使出另一殺手鐧:增加燃氣發電,減少燃煤發電。
政府2025年發電配比目標為再生能源20%,氣電50%,煤電30%。此一配比就是以綠電代核電,氣電代煤電兩手段的終極結果。
但目前整個社會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綠電取代核電,完全忽略了政府能源政策中以氣電取代煤電這一手段。這也不足為奇,核電本來就是社會關注的重大議題,綠電在政府舖天蓋地的宣傳下,更吸引了全民的注意。
當然社會上有許多人士也覺得以綠電取代核電並不妥當,主要理由就是兩者發電成本相差太大。但社會上很少人知道以氣電取代煤電對發電成本的衝擊也未遑多讓。
英美兩國大量採用氣電,但兩國生產天然氣,氣價低廉。以美國頁岩氣為例,每百萬英熱單位(MBTU)3美元。但台灣進口的是降溫到攝氏零下162度的液化天然氣,每MBTU約10美元。每度氣電發電成本台灣也是英美兩國的2-3倍
。
2016年煤電提供了900億度電,目前正在興建中的林口及大林五部超超臨界燃煤機組每年可增加供電300億度,如果一切如常,2025年煤電本可供電1200億度。
2016年全國電力系統共供電2250億度,推估2025年全台用電2500億度應為合理。政府目標為煤電供電30%,表示煤電將供電750億度,與原可供電1200億度相差450億度。
過去5年(2012-2016)煤電與氣電每度平均電發電成本差價2元。以氣電取代450億度煤電,每年增加發電成本900億元。
氣電較煤電每度可減碳0.4公斤,但成本貴2元。相當於減碳成本每公斤5元---每公噸5000(160美元)。但目前歐盟碳價每公噸10美元,液化天然氣進口國以氣電做為減碳手段本來就愚不可及。
以綠電取代核電,以氣電取代煤電是政府能源政策兩項重大錯誤。在8年後(2025年)將造成每年電價上漲2500億元的巨大災難,絕不能等閒視之。
還好桃園預計要蓋的天然氣發電廠被附近民眾抗議擋下,不然高成本發電會讓電價上漲,我只能說好棒棒。
回覆刪除應該沒擋下,依原規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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