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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立誠/能源政策:看看瑞士美國 想想自己
週末報紙以頗大篇幅刊登了兩則國外能源新聞:一則有關瑞士核能,一則有關美國太陽能。
在福島核災後,全球使用核電的31個國家中,有三個明訂了廢核時程:德國、比利時及瑞士。比利時核電佔比52%,雖說廢核,但很有彈性,授權政府在一定條件下可提出政策調整建議,經內閣會議後調整。
瑞士則在福島核災後,經國會表決通過在所有核電均運轉60年後,於2034年全面放棄核電。但上週瑞士國會表決,認為沒有必要將目前運作積效良好而安全的核電預設除役時限。認為2011年9月在福島核災半年後怱怱作出的非核決議是錯誤的,應予修正。
瑞士並不是第一個原先有非核政策又改變主意的國家,瑞典早有先例。瑞典在1980年就舉辦公投廢核,但在2009年宣示放棄非核政策,並於2010年立法允許興建新的核能電廠。
瑞士、瑞典都是在檢討原先之非核政策不智後,改變想法,調整〝非核家園〞政策的國家。理由也很簡單:英國經濟學人雜誌曾批評德國將運作良好的核電廠除役〝毫無道理〞(〝Make little sense〞)瑞士、瑞典的核能政策改弦易轍正是基於同樣原因。
在發生福島核災的日本,曾有很長的一段時間,全部核電廠都停機而成了〝無核家園〞。但在去年下半年在九州的川內電廠兩部機己恢復運轉。在本州的高濱
電廠兩部機也在今年二月恢復運轉。除此四部機外,另有21部機組己提出恢復運轉的申請。在一兩年內核能將再度為日本提供大量電力。
週末報端另一能源消息為去年美國新設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超過新增的燃氣電廠裝置容量,該新聞似乎暗示太陽能發電大行其道,可以取代火力發電,台灣應〝見賢思齊〞。
針對美國大力推展太陽能發電,吾人應注意四點:
一、美國許多每日太陽能發電時數超過6、7小時。台灣條件最好南部地區每日太陽能平均發電時間為3.5小時(北部為2.5小時),表示美國許多地區太陽能發電成本為台灣之半。
二、美國目前太陽能裝置容達已達25GW(2千5百萬瓩)超過台灣全國電力裝置容量之半,佔全美電力裝置容量2.5%。但因每日發電時數到底有限,提供的電力不到全國用電量的1%。
三、美國有橫跨各州的大型電網,有很好的條件建置間竭型不穩定的再生能源。因為在廣大土地上,較不容易發生太陽能及風力全部停擺的情形,各州間可在再生能源過多或過少時相互支援,這優勢是獨立電網的台灣所難以望其項背的。
四、美國雖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但美國並沒有〝非核家園〞政策。美國在三浬島事性後三十年間沒有新核能機組訂單,但在福島事件後,美國反而〝違反世界潮流〞,新建了四部核能機組。
台灣新政府即將在兩個月後登場,新政府能源政策的重點就是廢核,而以再生能源取代。但若仔細分析瑞士及美國能源政策,明顯看出新政府的能源政策〝毫無道理〞(〝Make little sense〞),只會將台灣帶向黑暗。新政府何不學習瑞士放棄非核家園政策,也應學習美國一方面大力發展再生能源,但也同時發展核能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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