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發表於風傳媒:觀點投書:燃氣取代核能是好主意嗎?
昨日報載在2023年將電力備用容量率,由負轉正的最主要原因是〝大潭電廠機組提早擴建〞。
裝置十部55萬瓩機組(共550萬瓩)的台中燃煤電廠是全球最大的燃煤電廠。裝置六部燃氣機組,總裝置容量為430萬瓩的大潭電廠,當年建成時也是全球最大的燃氣電廠。
台灣目前電力結構的最大問題是能提供穩定廉價電力的基載機組(核能、燃煤)不足,只好以發電成本昂貴,本應作為中尖載的燃氣機組作為基載電廠。
但因燃氣機組建廠時程較燃媒機組為快,在廢核但不及增建燃煤機組的壓力下,台電只好繼續增建燃氣機組,此舉將造成我國電力結構更加惡化。
吾人以3E-電力成本,供電安全,環保考量三者來檢視以燃氣取代核能是不是個好主意。
先檢討發電成本。以過去五年電發電成本而言,燃氣發電較核能發電每度電高出2元。現有三座核電廠每年可發電400度億度,以燃氣取代每年發電成本增加800億元。當年消費券每家可得一萬元,全部預算也不過800億元。以燃氣取代核能等於全國每家人分攤一萬元的額外發電成本。有如現代版的〝何不食肉靡〞。
以能源供應安全而言,核能電廠每次置換燃料棒可發一年半的電。燃氣發電要依賴-163℃的液化天然氣船運及特殊貯槽貯存。在夏天,我國液化天然氣平均只有7天的貯量。我國目前燃氣機組裝置容量佔全國電力裝置容量的37%,一但天然氣供應中斷,1/3以上的電廠就掛掉。這是我國能源供應及國家安全上的一大軟肋。上週大選,民進黨大勝,未來台海情勢只會更緊張。不思加強國家能源安全,而加建對供電安全極無保障的燃氣機組愚不可及。
但台灣廢核不可行的最大壓力不是發電成本或是能源供應安全,因為此兩者都只是國內考量。台灣廢核不可行的最終壓力將來自國際上的環保考量。
在去年底巴黎會議後,國際減碳壓力極大,各國都提出了所謂自願減碳承諾(INDC)。台灣承諾在2030碳排將較2005年下降20%,這項承諾國際上並將每五年檢視。核電是無碳能源,以燃氣取代400億度的核電,每年碳排增加1600萬噸。未來電力成長在廢核後只能以火力電廠提供,這部份所增加的碳排還要另計。
台灣政府要如何向國際解釋一方面碳排年年增加,另一方面又要執行廢核政策?國際壓力將如排山倒海而來。個人一直認為減碳是廢核政策的死穴。在國內操弄民粹容易,在國際上可上不了檯盤。
由以上3E檢視可明顯看出以氣代核決不是什麼好立意。因電廠建廠時程極長,規劃能源政策至少要考慮十年後的國家處境,否則屆時決對來不及應變,害死台灣。新政府在五月即將開張,在現在就應嚴肅思考〝非核家園〞政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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