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4日 星期五

風電國產化,經濟部俯首認罪

 


本文發布於風傳媒:風電國產化,經濟部俯首認罪

https://www.storm.mg/article/5323231


週三寫了一篇「風電國產化蓋棺論定,一兆元打水漂 」,一天內近七萬人點閱,發揮極大影響力,政府極為緊張,立即由經濟部發佈「新聞澄清」。

個人一看到該則新聞澄清之標題為「離岸風電113年單年新增併網量為民主國家第一」不禁失笑。週三文章重點是揭露喪權辱國的風電國產化政策,誰談什麼「新增併網量」?由標題即知經濟部對週三文章所指控無從答辯,只能顧左右而言他,根本就是俯首認罪。


澄清稿內容有兩大重點,可嘆均為混淆視聽,一派胡言,令人嘆為觀止。從何時開始經濟部竟敢白紙黑字說謊?

澄清稿中說「報導卻以全球罕見、從未實際買到的一度2.5元,去計算所謂的9000億元,完全是錯誤解讀。」真的如此?

2018622日離岸風電競價案開標,海龍團體(新加坡玉山能源、加拿大北陸電力及日本三井合組)以每度電2.23元得標232MW之海龍二號標案,又以每度2.50元得標512MW之海龍三號標案。怎麼會是「從未實際買到的一度2.5元」?以上得標價錢均為公開資訊,經濟部竟敢睜眼說瞎話?遴選案與競標案每度電差價造成9000億元的額外電費有何「錯誤解讀」?

澄清稿另一重點與WTO案相關,澄清稿中說「雙方已於去(113)11月已達成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共識」,讀後給人的感覺歐盟將台灣告上WTO是「一場誤會」,現在誤會已解決,雙達成「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共識」。真的如此?

檢察官常在罪犯俯首認罪,達成認罪協商後,不予起訴。與台灣在WTO一案結局一模一樣。事實為經濟部於2024913日與歐盟在歐盟總部布魯塞爾就風電國產化議題進行諮商,相關官員證實,區塊開發3-3期將撤除國產化。因台灣承諾不再違反WTO規定保護國內產商,歐盟才同意暫停WTO爭端解決程序共識。並非澄清稿有意誤導雙方誤會冰釋,船過水無痕,台灣可以繼續保護國內廠商。

看了經濟部澄清稿的実問虛答,避重就輕、再三說謊,個人心情實在無比沈重,這不正是近年來民眾對政府失去信任的主因?

回想金額4000億元的前瞻基礎建設計劃,均需透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執行。涉及兆元利益的離案風電標案,僅透過行政規則,甚至不需送立法院備查,繞過立法院所有監督程序,才會造成今日全民近兆元的損失。

201812月監查院曾針對離岸風電標案對經濟部提出糾正案,主要即為該標案造成國家財務重大損失及標案適法性疑義而提出糾正。經濟部今日澄清稿立論之薄弱,有如遲來的俯首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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