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7日 星期四

離岸風電 兆元弊案?


本文為昨日<離岸風電 喪權辱國>之續篇,進一步質疑目前之招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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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發布於風傳媒:離岸風電,兆元弊案?http://www.storm.mg/article/326862


815大停電給全民造成極大震憾,但神經大條的蔡政府,老神在在,仍然死抱以綠電取代核電的僵化教條。

因太陽能發電推動不順,蔡政府目前集中力量於發展離岸風電。但目前蔡政府招標方式奇特,擺明了要與開發廠商簽訂不平等條約,更可怖的是離岸風電投標廠商多為國外廠商,將造成台灣有史以來最大割地賠款,喪權辱國案件。

先由費率談起,投資6000億的離岸風電可裝置6005千瓩的離岸風機,總裝置容量300萬瓩。依能源局估算離岸風電每年發電時數3600小時,每年總共可發電110億度。能源局今年公佈的海外風電躉購費率為每度6元,但現有核電每度發電成本1元。為何非要廢核使用綠電,每年增加550億元電費,強迫全民買單?

蔡政府目前招標方式也極為奇特。一般金額如此龐大的招標案,一定都是採取價格競標方式決標。但蔡政府作法都是自訂躉購費率收購綠電。如前述,蔡政府訂的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是每度6元,這是世界最高天價。

去年荷蘭政府海外風機招標,採用正常的價格競標方式,吸引了38個團隊投標,最後由丹麥的丹能公司以每度7.27歐分得標。歐元與台幣目前匯率為36:17.27歐分換算為台幣為每度電2.6元台幣。目前蔡政府每度電躉購費率6元為荷蘭政府競標價格之2.3倍。

前不久還發生了一個怪事,某日報載離岸風力招標要改為競標,業者表示不滿,認為如果改為價格競標,恐下殺到每度3元。第二天經濟部官員立即澄清,表示仍將依原訂方式招標,不會改為競標,並說要拜訪歐洲商會〝澄清誤會〞。個人讀了該新聞真感覺〝時空錯亂〞。政府主辦標案不是應該為民眾荷包把關,以最低的價格決標嗎?為何放棄職守,反過來為國外投標廠商利益考量,死也不肯以競標方式進行標案?

目前離岸風電環評正快馬加鞭,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政府將彰化外海分為17個區塊,業者可自行"提交環評說明書。環保署希望由遠而近建設離岸風機,離岸較遠的9個區塊中丹麥丹能公司圈了4塊,新加坡與加拿大合資公司圈了2塊,國內廠商與澳洲公司合資圈了3塊(國內廠商佔股極小),表示未來得標暴利絕大部分將為國外廠商瓜分。  

離岸風力每年費率660億元,合約年限20年,表示未來將有13000億元流到國外。大家都知道目前政府一意孤行,堅持廢核而以綠電取代。但更為可怕的是連招標方式都無法顧及國家利益。有道是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目前招標方式造成國家的損失上兆元。蔡政府如堅持不肯修正招標方式,台灣只有繼續向下沉淪。





2 則留言:

  1. 請教一下陳董,您之前在其他篇的說法,離岸風電成本是六元整,為何荷蘭可以做到每度電不到三元?是離案風機的成本其實比想像中來得低嗎?還是台灣的工程難度特別高,需要作到六元每度?另外我沒記錯的話,英國離岸風機成本也遠高於每度電三元,到底荷蘭廠商可以作到每度三元的躉購費率?這樣不會慘賠嗎?如果離岸風電的成本不到三元,那要大量興建就不至於提高太多的成本。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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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政府原預估之離岸風電建設過高,在此假設基礎下訂定每度六元之躉購費率。但不但去年荷蘭以價格競標方式,業者以每度2.6元得標,上月英國也以價格競標方式招標,業者也以2.3元得標。政府為何要以超過歐洲競標價格兩倍價錢圖利廠商?對臺灣的影響超過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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