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能源稅—財政部長的誤會

  
星期一(8/13)經濟日報報導行政院財經系列會議將討論能源政策,工商團體將問題聚焦在能源稅。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維護國際競爭力是開徵能源稅的大原則,「台灣的能源稅後價格,不會超過日韓」。
財經官員並說明,稅後價格不超過日韓,才可保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能源稅牽涉十分廣泛,是否包含碳稅,是否包含環境稅並不明確。數年前經濟部和賦改會版本相差極大,大家可能都記憶猶新。
本文不在討論能源稅,本文只討論所謂“能源稅稅後價格不會超過日韓",可“保持台灣產業競爭力"的迷思。這句話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問題出在哪裡?

 個人一再強調,台灣今日能源的大問題是能源配比問題,因能源配比的重大失衡,削弱當前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各別能源(油、氣、煤、核)的價格反而並非主要。


設想有甲、乙兩鎮,鎮上都各有10家賣食材的店,為說明簡便,假設只有米和牛排的兩種食材。乙鎮的鎮長宣布,在徵收食材稅後,乙鎮食材稅後價格(不論是米或牛排)都不會超過甲鎮,所以乙鎮家庭的伙食費應不會高於甲鎮,伙食費具有“鎮際競爭力"。這句話聽起來是否十分熟悉,聽起來也很有道理。
但問題出在哪裡? 甲鎮的10家食材店中有9家賣米,1家賣牛排。但乙鎮的10家食材店中只有1家賣米但有9家賣牛排。不錯,甲、乙兩鎮米和牛排的單價相當,但乙鎮居民因常常買不到米(只有1家米店)不得不經常買昂貴的牛排作為家庭食材,家庭伙食費自然遠高於甲鎮居民,“鎮際競爭力"其實很差,因為家庭的主要開支都使用於購買昂貴食材,已無餘力作其他消費來提昇生活品質了。
財政部長以為能源稅後價格不超過日韓可保台灣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實在犯了同樣的錯誤。財政部長不懂能源,情有可原,但這類因誤會而產生的言論很可能誤導了人民。
經濟部應該是很懂能源的,但也不見站出來糾正這種言論。政府又重蹈“盲目貫徹不成熟政見"的錯誤,台灣人民就等著概括承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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