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23)報載經濟部將推動「能源開發評估」審查,未來大型開發案在開發前要先通過評估審查,若超過區域能源供給總量上限,將不同意開發。
個人讀了這則新聞,又嚇了一跳。
數月前國外對台灣競爭力評估中,台灣電力取得便捷,是少數台灣名列前茅的項目。政府是否與國外評估單位意見不同,認為電力取得容易不值得鼓勵,而要加以限制?
電力事業因為投資極為龐大,回收年限長又攸關國家經濟至鉅,所以是標準的壟斷事業。但允許電力事業為壟斷事業的條件之一,就是有責任將電力供應客戶,即使客戶位於深山野外,電力公司也要負責供電。許多大力鼓吹“電力自由化”的人士似乎忽略了此點。
以公車為例,若為公營,則其路線常為了服務偏遠地區,必須不計成本發車。但許多縣市將公車完全自由化後,私人公司因無虧本服務的義務,縮減甚至停止偏遠路線也時有所聞,人民權益受損也無人聞問。全球“電力自由化”規劃時對照顧“全部”消費者,都是不能不考慮的課題。
台灣是個小島,電力普遍供應比許多土地廣大國家容易得多,政府也十分自豪台灣電力的普及率。今日因為能源政策錯亂,嚴重衝擊台灣一向引以為豪的電力供應,竟想出區域總量管制的招數,真令人無言。
審查區域能源供給總量上限有一個可怕的意義,以往環評時,開發計劃常因供水問題受阻,國光石化即是一例。從來沒有因供電不足而受阻的,因為供電是台電的義務。今日有此一電力審查機制,也明言開發計畫可因電力供應不足而遭拒,這也是一種新局面。設若某一開發計畫審查時發現在各區都有上限問題,試問此一計畫是否要叫停?印度因供電不足,許多建設只好放棄,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台灣要向印度看齊嗎?
今年4月Google在彰濱設立規模極大的雲端運算資料中心,經濟部長及彰化縣長都親臨動土。Google選擇台灣的重要原因之一即為供電系統穩定無虞。資料中心的伺服器(server)極為耗電,這也是為何Google十分計較資料中心碳足跡的原因。
如果未來Google要擴大其在台類似投資,但因電力審查在各區都無法過關,我國是否要請Google移駕其他國家呢?
台灣今日經濟還不夠糟嗎?外國直接投資(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還不夠少嗎?還要破壞台灣能吸引外資的少數強項。國外鼓勵投資是鬆綁法規,我國反其道而行,而要增加審查流程及官僚作業,真不知執政者的思考模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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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8/30 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社論:"經濟部別做蠢事--- 談能源準則之謬誤"與本篇意見完全相同。 經濟部應虛心接受各界建言,修正錯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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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8/30 日中國時報時論廣場社論:"經濟部別做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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