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發表於中國時報: 離岸風電割地賠款
未來歷史將定4/30為國恥日,這國恥日有兩層意義:一為政府公布離岸風力遴選結果,向割地賠款賣國行為跨了一大步;二為台灣社會對此影響本身權益至深且巨的重大事件渾然不覺, 簡直是船過水無痕。此二國恥一為賣國之恥,一為愚蠢之恥。
離岸風電台灣不宜有六大原因:1.台灣用電尖峰在夏天, 但台灣夏天無風,花了一兆元建設的風電在夏日毫無功能;2. 台灣首善之區的北部嚴重缺電,離岸風電主要在中部外海, 對解決大量南電北送造成輸電缐路嚴重超載危機毫無貢獻;3. 離岸風電是為了取代現有核電,但核電每度1元, 離岸風電至少5元(躉購與競標平均), 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每度電為5倍代價;4. 政府規劃在2025年達裝置550萬瓩(5.5GW), 每年發電200億度,每年電費1000億元,合約20年, 離岸風電電費共2兆元;5.依遴選及競標結果, 開發商8成為外國人,首創全球未打敗戰割地賠款先例;6. 去年德國、荷蘭、英國離岸風電競標價格分別為每度2.9元、 2.6元、2.3元,政府以超過2倍之5.8元決標, 因政府之知錯不改,全民承受上兆元之額外損失。
以離岸風電取代核電, 全國每家平均負擔20萬元以上增加的發電成本, 政府從來不敢對民眾實說。民間人士指出離岸風電電費總計2兆元, 政府對此天文數字也一再否認,但舉不出任何「正確」數字。
民眾無感的原因很多,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一再發表不實言論, 混淆視聽。上週沈部長接受媒體專訪的言論即漏洞百出:1. 日本羨慕台灣發展離岸風電成功,「搶著要做了」。事實如何? 台灣風電占比在2025年將超過9%, 日本目標2030年風電占比1.7%,主要是陸域風電, 日本官員比台灣務實多了,也少有賣國賊。2. 離岸風電可減少火力電廠空汚。果真如此? 發展離岸風電是為了取代核電,沒有取代任何1度火力發電, 減少什麼空污?3. 離岸風電為兆元商機。不錯,但不是台灣人的商機, 是外國人大賺台灣人錢的商機。4. 臺灣電價相對低,離岸風電對電價影響有限,是在可負擔範圍。 事實如何?以風代核每年發電成本增加800億元, 每個家庭平均分攤1萬元。部長是現代版的何不食肉糜。
法律學者指出目前遴選辦法根本違法違憲。依中央法規標準法,遴選辦法為「法規命令」形式,必須遵守60天的預告程序並送立法院,但目前遴選辦法涉及兆元標案,既不依採購法又以「內規」方式便宜行事,有極大瑕疵,目前招標根本是拿著鷄毛當令箭。
公布遴選結果是一個重要里程碑,但簽約才是釘在棺木上的釘子。 立法監察諸公應在政府簽署賣台合約前速速採取行動。
謝謝你說出這麼重要的信息!!
回覆刪除能源界無人不知,可嘆一般民眾無感,因為電費大漲是數年後的事。
刪除這就是廢核的代價及結果!
回覆刪除政府自六月一日起,正式要求工廠10:00-17:00計七個小時節約用電百分之五,否則罰百分之六十電費,限電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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