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報載環保署公布台灣溫室氣體減量「國家自定預期貢獻」(INDC)目標,承諾二○三○年時,溫室氣體排放量要減量到現況百分之五十,亦即二○○五年排放水準再減百分之廿。報紙也指出立法院今年六月三讀通過「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明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為二○五○年時,排放量要回到二○○五年排放水準百分之五十以下。環保署昨公布的目標,等於設下「階段性任務」。
本人讀後深感疑惑,不知環保署公布這一目標是否曾與經濟部協商?
台電今年5月發布了10405電源開發方案,其中臚列由今年到2030年之電源開發。依該方案顯示台電規劃至2030年燃煤機組總裝置容量將由目前1070萬瓩幾乎倍增為2050萬瓩,燃氣機組總裝置量將由目前1524萬瓩增加三成為2100萬瓩。依該方案顯示,到2030台灣將沒有核能電廠而成為“非核家園”。
能源局“擴大再生能源推廣目標”則規劃到2030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將由目前62萬瓩增為870萬瓩,而風力發電將由目前64萬瓩增為520萬瓩。依此規劃,再生能源發電度數將由2014年之100億度增加300億度成為400億度(詳下表)。但要特別注意的是目前三座核電每年可提供400億度的無碳電力。但依政府規劃,裝置成本近兆之再生能源增加之300億度無碳電力猶不足以取代核電除役後之無碳電力。
另依極保方估計,2030年全年發電將由2014年2200億度增為2800億度,增加之600億度電將全數由新增之燃煤及燃氣等火力電廠提供。
依以上情境計算,2030年碳排將較由今日2億5000萬噸增加6000萬噸而成為3億1000萬噸,怎麼可能較今日碳排減少50%?此尚不計工業、交通等15年後增加的碳排。
民進黨新能源計劃規劃增加之再生能源較政府更為積極。單單太陽能裝置容量較政府規劃即另加400萬瓩,加上地熱、生質能、水力等(多花費5000億元)多增加之再生能源發電度數與政府規劃相較不到80億度,也不足以取代廢核後之減碳缺口。2030年碳排將由今日之2億5000萬噸增加5000萬噸成為3億噸。
最積極的減碳假設是不但再生能源依民進黨所規劃增加,現有3座核電廠延役,核四也完工商轉。在此條件下,2030年碳排將於今日相同,也不可能如環保署所承諾的降低50%。但此一方案與政府及民進黨方案相較都可“免費”減少5000萬碳排。
今年年底將在巴黎舉行21次全球氣候高峯會議。各國都有很大的減碳壓力,紛紛作出各種承諾。但有些國家承諾可達成,有些國家則否,大家要認清環保署目標屬於後者,這也並非特例。京都議定書1997年簽署時各國也承諾2008-2012之減碳目標,但多數國家也達不到。反正不管任何承諾都是15年後的事,誰知道是何人執政?
但個人擔心的是環保團體將鷄毛當令箭,在其無厘頭堅持之下,此類承諾將嚴重影響我國工業及能源政策,台灣前景堪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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