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寫了一篇"電業法修正,頭痛醫腳?",本週再補寫一篇。
據報載電業自由化可"開放競爭"提昇經營效率,個人也覺得有很大討論空間。依目前電業法,民營電廠只能與台電簽約售電給台電,台電再轉售電給用戶。電業法修正後,民營電廠可直接售電用戶,不必經過台電,大約這就是所謂"開放競爭"。但開放競爭後真的就會百花齊放,用戶都可享受低廉電力了嗎?這恐怕也是一廂情願。
電廠發電成本高低取決於發電方式,依2014年為例,每度電發電成本核能為0.96元,燃煤為1.3元,燃氣為3.92元。電廠發電成本中極為重要的燃料成本依國際價格決定,不因台電電廠或民營電廠而有所不同。換句話說不論電業法怎麼改,核電都是最便宜的發電方式。而火力電廠中燃煤發電成本(不論台電或民營電廠)都遠低於燃氣發電成本(台電與民營電廠相同)。台電是大公司,擁有核電,煤電及氣電,平均下來售電價格2.9元(含輸配電成本)。台灣目前有九家民營電廠,都只有單一發電方式,除台塑麥寮電廠及台泥和平電廠為燃煤發電外,其他七家民營電廠都是燃氣電廠。不計輸配電成本,燃氣發電平均出廠成本3.92已高於台電售電價格2.9元,試問有哪一個用戶會棄台電而轉向這些燃氣廠業者高價購電?
電業法改了半天,自由化的結果也只有麥寮及和平兩個燃煤電廠較有可能直接售電給工業大戶。此二電廠發電量也只佔全台用電量個位百分比,並不如許多人所以為的"百花齊放"。以目前氛圍,不論台電或民間興建燃煤電廠困難重重,未來即使開放民營電廠,仍將以燃氣為主,電業自由化也只是擺著好看而已。電業自由化非常複雜,各國失敗例子很多,加州電力自由化就有慘痛的失敗經驗,其中還涉及恩榮(Enron)醜聞。
世界著名經濟學者,麻省理工學院教授,長年主持該校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的Paul Joskow對"能源自由化"有以下警語:
"許多國家的經驗均指出成功落實能源自由化不是一件簡單的任務,在轉變過程中,若政策錯誤或思慮不週均有造成昂貴後果的危險。"
謹以Joskow教授的警句 供政府相關部會參考。
謹以Joskow教授的警句 供政府相關部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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