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兩年前馬總統剛當選第二任總統時所宣布的油電雙漲在社會上造成極大風暴,幾乎使馬總統初上任就跛腳。政府為平息民怨,掩飾本身錯誤能源政策,矛頭一轉將民營電廠作為代罪羔羊,台電也一併拖下水。
政府將電費漲價歸罪於台電經營不善,“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使全民誤以為其中必有弊端。上週報載“台電高價購電案特偵組查無不法”,結論為特偵組調查認為台電並無不法,簽結全案。當初被告官員包括台電前董事長陳貴明,前總經理涂正義、李漢申及前能源局長葉惠青在特偵組結案後也都重獲清白。
本部落格在兩年前就嚴正指出,將電費漲價歸咎於台電高價向民營電廠購電是一場大烏龍。本部落格連續寫了“為什麼要向民營電廠購電?”、“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買貴了嗎?”、“民營電廠與購氣合約”三篇文章解釋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的來龍去脈。
在監察院無厘頭的彈劾相關官員後,本部落格也發表了兩篇文章“監察委員搞錯方向(一) ”、“監察委員搞錯方向(二)”為台電及經濟部官員報不平。經過兩年一場閙劇,一切回歸原點。如果電費漲價不是因為台電與民營電廠勾結“高價”購電,電費漲價的真正原因何在?
本部落格在兩年前“電費為什麼漲價?”也有詳細說明。明指電費漲價是因為電力結構出了大問題之故,但兩年來有改善嗎?
本部落格也發表過一篇“經營改善小組開錯藥方”,不幸的是兩年來台電似乎依著這個錯誤藥方治病,完全未見改進電力結構的新措施,我國電價只會越來越貴詳“現在痛,將來更痛 ”。
整個購電弊案烏龍事件,最大受災戶是台電公司,台電形象在人民心中一落千丈,原本為模範國營事業的台電,成立六十餘年考績第一次評為乙等,個人也曾寫過一篇“台電是爛公司嗎? ”為台電叫屈。
當初轉移焦點妄指台電與民營電廠勾結的始作俑者及火上家油的媒體和反對黨,是不是該還台電一個公道?
結果這個澄清真相的新聞根本沒幾個人關切...自由好像也沒報?
回覆刪除始作俑者年底即將高票當選市長 好一個 殺人放火金腰帶 修橋鋪路無屍骸
回覆刪除針對立委林佳龍告發台電101年3階段電價調整案與97年相較,購電比例異常增加為22.45%;特偵組認為,因為有新的民營電廠投入商轉所致,而台電配合政府民生及產業政策,因此95年後出現虧損狀況,民營電廠因無此限制,而呈現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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