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各大報都以電價緩漲作為頭版新聞報導。台電電費緩漲的配套措施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建立浮動電價公式。
依中時頭版 (9/18),陳冲院長表示:未來國內油電價漲跌幅都將依國際原物料價格調整。這句話實在隱含了極大的盲點。
石油產品很多,但原物料只有一種 – 原油,石油產品依原油價格調整是可行的。
電力與石油完全不同,台電雖只有一種產品,但燃料可以是鈾(核能電廠)、天然氣(燃氣電廠)、煤炭(燃煤電廠),甚至可以是水力、風力、太陽能。台電發電平均成本是由發電配比來決定,個別燃料價格漲跌反為次要。
在此可試舉一例: 假設在電費調整後,台電損益兩平,又假設次年國際各種燃料價格都持平,不漲不跌,台電是否仍維持損益兩平?答案很可能出乎許多人意料,正確答案是否定的。
台電發電平均成本最主要取決於發電配比。取決於總發電度數中,低價發電方式(核能、燃煤)與高價發電方式(燃氣)比例為何。台灣發電系統(含台電及民營電廠) ,核能、燃煤、燃氣發電佔了9成以上,過去5年這三種發電方式每度電平均成本分別為0.64元,1.55元,及3.26元。不錯,最貴的燃氣發電每度電發電成本為核能的5倍,為燃煤的2倍。
回到原先的例子,假設第一年台電損益兩平,第二年國際燃料價格不變,但電力需求成長了3%,因電力系統中的核能電廠及燃煤電廠都已滿載,所增加的3%度數只好由最貴的燃氣電廠供電。但因國際燃料未漲,台電只能以前一年電價收費,無法彌補因第二年增加燃氣發電度數所增加的成本。所以雖然國際燃料價格未變,台電第二年仍將虧損。
由以上一例清楚的可發現發電配比才是決定台電盈虧的主要因素,而不是全然取決於國際燃料價格的變動。
我國目前電價非漲不可的主因在於發電結構極為不理想,在社會上瀰漫反核、反煤(抗暖化)的影響下,過去十年台灣發電系統增加的主要是燃氣電廠,無怪乎今日電價不得不調漲。
影響發電成本重中之重的是發電配比,目前政府能源政策的兩大支柱 “節能減碳”,“核電不延役”,一反煤,一反核,都將使未來電價暴漲,苦日子還在後頭。
政府理當為自己的政策辯護,但今日未見政府站出來承擔政策失誤所造成的後果,只會移轉焦點找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廠為替罪羔羊,實在不是一負責任的政府應有的態度。要避免未來電價暴漲的唯一途徑,是改善目前不合理的電力結構,釜底抽薪之計是修正目前錯誤的能源政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