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見雜誌是國內頗負盛名的雜誌,本期(315期,2012.9)花了極大篇幅(124頁-159頁)寫了六篇文章討論電力問題。
很可惜的是遠見花了這麼多力氣,但對台電為什麼漲價,為什麼虧損,還是沒搔到癢處,本部落格將另行討論。但其中一篇討論太陽能的文章則犯了極大的錯誤,似乎值得先予討論。
該文標題下以大字提出以下數字,全文照抄如下:
誰坑錢?太陽能電價優, 財團有利可圖? - 遠見雜誌
該文標題下以大字提出以下數字,全文照抄如下:
“太陽能發電收購價7.3元/度,若以民間太陽能發電取代核三廠發電量約需27.77億度(1902百萬瓦),保守估計每年收購金額約202.71億元,20年將花費4054億元。”
這一段話錯在何處?為什麼會犯錯?其實能源專業人士很容易看出來。
核三目前每年發電約150億度,如果以每度7.3元的太陽能發電取代,每年收購金額約1100億元,20年將花費2.2兆元,遠高於遠見所報導的數字。
遠見犯錯的主要原因在於引用屏東縣長的論述。曹啟鴻縣長以為利用在原來台糖4000公頃土地可以裝置1902百萬瓦的太陽能板,裝置容量與核三廠兩部機相當,所以足以取代核三廠。
錯誤發生在哪裡?裝置容量與發電量是兩碼子事,這就是所謂容量因素的觀念。
核能廠和火力廠只要燃料充足,每年可以365天24小時不停發電,每年8760小時。核電廠及火力電廠連續發電超過一年,達10000小時是常事,但是機組總要停機維修,所以核能廠每年平均容量因素都在90%左右。
以核三廠1902百萬瓦的裝置容量及90%的容量因素計算,每年可發150億度的電。再生能源不論是風力還是太陽能,都是靠天吃飯。太陽能平均每天發電4小時,所以容量因素只有16.6%。同樣裝置容量的核能廠與太陽能發電相較相差5.4倍(90%/16.6%)的電。1902MW的太陽能板如以16.6%容量因素計算,每年只能發27.77億度電。
屏東縣長顯然不了解這一點,即使在4000公頃(40平方公里)土地上裝置了相當核三裝置容量的太陽能板1902百萬瓦,發電不及核電廠的20%。如果要靠太陽能發150億度的電,則佔地將達220平方公里,約一個台北市面積。
過去5年核能發電成本每度0.64元,與太陽能的7.3元相較,不到1/10的成本。核三每年發電150億度,總成本為96億元,以太陽能取代為1100億元。可怕的是政府現在竟然要降核(核電廠不延役),還大力推廣太陽能,真是“頭殼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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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仍有其他許多錯誤,不及一一舉例,僅舉以上一例供參考。
延伸閱讀:
百萬屋頂 – 再生能源(2)
三個錢坑?遠見雜誌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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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錢坑?遠見雜誌誤會了
核能發電成本可能比較便宜,但若發生災變或其除役之相關費用有列入發電成本嗎?想想日本福島核災,以日本人之科技優勢到現在已經三年了,還是無法解決,台灣到目前仍禁止其所謂災區之食品進口,就是日本政府仍無法將其因核災所引起的相關善後處理好之明證,台灣這個彈丸小島請問若不幸,南北有一核電廠發生災變,試問台灣人要到哪裡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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