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 星期三

請教陳發林教授(2/6) - 建電廠很快?

陳發林教授“核能關鍵報告”一書本文實際上只是敘述核武/核能的發展史,並沒有太多原創性。該書後記“大家來公投”才是陳教授“原創”作品,個人讀後是啼笑皆非,錯誤實在太多,短短幾頁的錯誤就可分好幾篇文章討論。

該書186頁陳教授建議以燃煤電廠取代核四,針對此點個人對陳教授刮目相看。大多數人為全球暖化節能減碳誤導,膽敢提出萬一廢核應以燃煤電廠取代的人士還真不多但陳教授的錯誤在於以為“煤電建廠時間短,在四年內可完成3GW電廠的建設(取代核四2.7GW)結論是廢核四也“不會缺電”,這一點誤會可大了。

個人在“能源與氣候的迷思”一書中15.2節“建廠時程”詳細敍述在我國建各類電廠的時程,其中建燃煤電廠至少要十年以上,15.2節全文轉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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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建廠時程

能源政策的失誤影響極為深遠,其中主要原因就在於電廠等基礎建設都要花很長的時間規劃、建設。在完成後又至少持續運轉30年(燃氣)或40年(核能、燃煤)。糾正錯誤的政策,極為曠日廢時,要花上「數十年」為單位的歲月。圖15-5即為台電建廠從規劃到完工的時程。




由圖15-5顯示台電決定進行某一計畫,最先要進行可行性研究(呈報經濟部)及環境影響評估(呈報環保署)。這兩份報告從遴選顧問公司、顧問公司完成報告到政府單位批准的流程至少2年。在政府批准後,台電將另行聘請顧問公司進行電廠招標文件的準備。顧問公司必須完成全廠初步設計規劃,並協助台電進行統包商的預審,這一階段至少費時一年半。台電正式招標(統包商)後,統包商通常要花半年準備數百億甚至上千億工程的投標文件,再經台電與顧問公司審標/決直到議約完成,這又要花一年半的時間,所以在建廠統包商得標前已經花了5年的時間準備。


統包商在得標後,將進行細部設計、設備製造及採購再運送到工地進行機電安裝、土木工程也同時施工直到試運轉成功移交台電才算大功告成。各種電廠的複雜度不同,建廠時程也各不相同,燃氣電廠較簡單,約3年可完成,燃煤約5年,核能常要建78年。所以建廠總時程依燃氣/燃煤/核能不同,各需8年/10年/13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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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15.2節全文轉載,很明顯陳教授所謂燃煤電廠4年可建成是只考慮“建廠”本身的時程,完全忽略了還得加上前期作業(可研環評、規劃、招標、投標、審標、議約等)至少五年的時間。陳教授恐缺乏相關實務經驗才會有此誤解/誤導。

個人雖然同意萬一廢核,以燃煤取代是正確方向,但問題是“緩不濟急”尤其是以台灣北部而言,那有十年可蹉跎(詳延伸閱讀),核一、二廠若不延役,核四不商轉北部必然大缺電,絕不會如同陳教授所言“廢核四也不會缺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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