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7日 星期二

報告蔡總統 能源政策不能試試看!


                                                                            液化天然氣船


上週發表的年金十兆很緊張,能源十兆無所謂〞,以實際數據指出今年北部三部核能機組停機而由氣電取代,將使今年發電成本增加450億元(全國每家分攤5000元)。廢棄全新完工的核一廠乾式貯存設備加上為了將低階核廢料由蘭嶼移出而另行加建所謂〝集中貯存〞設備又是1000億元。便可怕的是政府一意孤行,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的政策,更將在8年後使我國每年發電成本較合理成本增加2500億元(每家分攤30000元),以電廠壽命40年計算,政府一手導演了10兆元的能源黑洞。台灣人民真是何其不幸。

這十兆能源黑洞可以避免嗎?


當然可以,但重點是政府要〝立即〞導正其能源政策,不能等8年,連4年也不能等。

台灣有一個奇特現象:大家好像只怕限電,如果拖過今年不限電,即使未來電費將無可避免高漲,好像也〝無人深究〞了。老實說,去年的限電危機完全是政府自己造成的。本人在〝馬留給蔡的能源厚禮〞中,明列在馬政府時代動工而在未來4年完工的8部大型火力機組,足可應付未來4年電力成長。蔡政府第一任原本就沒有缺電/限電危機。目前發生的限電危機完全是人為因素而使北部三部核能機組莫名其妙停機所造成,解決並不困難。

8年後的電力情勢完全不同,為落實〝非核家園〞政策,新通過的電業法明訂2025年全部核能機組都將停止運轉。如何填補6部核電機組除役後的供電缺口,目前看來有兩種可能,也可說有兩條路線。

雖然政府目前推動再生能源焦頭爛額,推動離岸風力要克服極多工程技術及法規障礙,短期內無可落實。要加建2000萬瓩(20GW)的太陽光電,所需300平方公里土地也毫無著落,腦筋甚至已經動到水庫及違建屋頂了。但政府還是死鴨子嘴硬,信誓旦旦要在十年內花兩兆元加建22GW的再生能源取代5GW核能的發電量,這是政府路線。  

但政府4年一換,2025年誰知是何人當家。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2025年廢核後若造成缺電,全民還是唯台電是問。台電似乎並不看好政府的再生能源路線,台電推動的是燃氣發電路線。依台電10505電源開發方案,台電發了狠在前述8部大型火力機組外,在未來10年更要加建14部燃氣機組及2部燃煤機組。台電可是認真的,據今日報載,台電擬自建第四、五號天燃氣接收站並自行進口液化天然氣以達到政府2025年天燃氣供電50%的目標。兩條路線都令個人頭皮發麻,不論那條路線成功,台灣都將邁入10兆元能源黑洞。

政府能源政策滯礙難行的真正癥結是因〝非核家園〞與〝減碳抗暖〞兩個相互排斥的目標強撞所致。老實說,二、三十年前反核,人們心目中是以同樣穩定價廉的煤電取代核電。今日國際情勢完全不同,減碳抗暖掛帥,非核又要減碳,民進黨的手段是推出一廂情願但無法達成的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的路線。台電也不敢推強推煤電而採取以碳排較低的氣電取代核能。但問題是不論再生能源或燃氣發電成本都遠高於核電,廢核之後不論採取什麼路線,對每年發電成本都將造成2000億元的衝擊。   

為何能源政策不能等待,而要立即修正?

政府宣布在未來4年將投入4000億元進行再生能源建設,台電燃氣電廠資本支出也必達數千億,這些設備一但建成,投入之建設成本即為〝沉沒成本〞(Sinking Fund)。太陽能每度成本再貴,但因建設成本已經支出,只有硬著頭皮使用。

燃氣電廠則有另一個問題;購氣合約。全球購氣合約仍以長約為主,一簽就是20年,並都有take or pay條款(無條件支付條款)。意思是不論買方是否提取天然氣,一律依合約價付款。台電既然有如此偉大的擴建燃氣電廠計劃,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擴建天然氣接收站(沉沒成本)及與天然氣輸出國簽定無法反悔的購氣合約。賣方也都在取得購氣合約後才向銀行貸款進行天然氣礦開發及液化天然氣出口港興建工程。這些建設都曠日廢時,所以台電簽訂購氣合約也有其急迫性。

設若蔡政府今年安然渡過限電危機,未來四年也拒絕修正能源政策,則下任政府上任時,大量再生能源及天然氣接收站沉沒成本恐己發生,不論中油或台電之購氣合約或已新簽,新政府就算要避免10兆元能源黑洞,修正非核家園政策,恐也為時已晚。

小英總統曾說過;〝先試試看再生能源,不行再說〞。但能源政策是不能試試看的。個人曾指出全面修正能源政策的急迫性決不下於年金改革,決非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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