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European Chamber of Commerce Taiwan, ECCT)是歐洲公司在台灣的商會,有不少重量級會員。效法美國商會每年以白皮書向政府建言,歐洲商會近年也每年提出Positon Paper(立場說明書)向政府提出建言。歐洲商會的立場說明書包羅萬象,其中有一章為“能源與環境”,針對政府能源政策提出不少建言。
歐盟是全球對“氣候變遷”、“節能減碳”議題最為熱衷的地區,歐洲商會對能源的建言自然環繞此一主軸,但其建言中頗多誤導。歐洲對再生能源十分熱衷,也大力鼓吹台灣發展再生能源,但台灣環境和歐洲到底不同,以“歐洲經驗”要求台灣有許多滯礙難行之處,本篇將逐一討論。
風力發電分為兩種,一為陸域風電、一為海域風電。目前前者每度電收購價為2.6元,後者為5.5元。火力發電也有兩種,一為燃煤發電、一為燃氣發電。去年每度電發電成本燃煤為1.3元,燃氣為3.9元。陸域風電收購成本低於燃氣發電成本但為燃煤發電成本2倍。但重點不在於此,台灣地狹人稠,陸域風電設置地點極為有限,政府千架風機大計的重點是海域風電。海域風電收購成本遠高於火力發電成本(不論燃煤或燃氣)。歐洲商會以陸域風電成本與火電中成本最高的燃氣發電成本比較,聲稱風力發電價格與電網電價相當,嚴重誤導民眾。
2. 歐洲商會指出台灣民眾購買綠電價格太高
目前台電推出用戶可自願以較高價格購買“綠電”(風力或太陽能)政策。但歐洲商會指出台灣購買綠電價格較一般電價高出40%,價差幾為全球最高,使許多想買綠電的民眾或企業都打退堂鼓。這一番說辭似乎言之成理,但問題在那裏?問題在於台灣電價實在太低。政府因擔心電費漲價引發的民意反彈,多年來壓低台電售電價格,電價甚至低於售電成本,這也就是為何台電過去數年年年有巨額虧損的最主要原因。歐洲各國電價均較台灣貴上了3、4倍,所以台電綠電價格即使較一般電價高40%,仍遠低於歐洲綠電價格。歐洲商會昧於此一事實,對台灣綠電價格說三道四實為不當。
3. 歐洲商會指出台灣政府2030年再生能量發電目標只有13%,遠低於許多已開發國家,鼓吹台灣應大力發展再生能源。
再生能源是能量密度極低的發電方式,換句話說,再生能源需要廣大的土地面積。與核能及火力發電相較,發同樣度數的電,太陽能發電要100倍左右的土地,風力更要500倍左右的土地,所以再生能源較適合在土地廣大的國家(如中國、美國)推展。台灣人口密度在全球數一數二,土地面積中山地又佔2/3,平地面積極為狹小,有何多餘土地來大力發展再生能源?再生能源發電在2030要達到13%都十分困難,何能奢求提高其比例?
由以上三點可看出歐洲商會對台灣再生能源發展有不少的誤解及誤導。歐洲商會在鼓勵再生能源之餘還鼓勵台灣發展極為昂貴的燃氣發電,理由竟然是燃氣發電“效率”較高。但燃氣發電效率較燃煤發電高就應該採用燃氣發電嗎?本人在“ 能源會議後記(3) – 對台電之誤解 ”一文中有所解說,讀者可自行參考。
歐洲商會在發表其Position Paper (立場說明書)時還召開記者招待會,推銷其能源建言,誤導大眾,實為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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