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中美減碳協議與台灣減碳目標(3/3)--台灣篇


上兩篇討論中國及美國達成減碳承諾之手段本篇討論台灣

上兩篇大家可以知道中、美國兩國減碳承諾雖都不是輕易可以達成,但都有其"減碳路徑"中國的手段是水力、核能,美國的手段是頁岩氣及交通減碳。反觀台灣,政府的減碳目標(2020/2025碳排回歸2005/2000)是完全是沒有"減碳路徑"的口號。


下圖為環保署於今年6/23於行政院綠能低碳推動會103年度第一次委員會議之投影片。投影片顯示,2005全國碳排為245百萬噸,如不採取任何減碳行為(business as usual)2020年碳排將增為389百萬噸,較2005年增加144百萬噸。該圖假設核四商轉(紅色部分)的條件下窮盡各種手段(是否可行尚待研討),減碳缺口(黃色部分)仍有44百萬噸,核四若不商轉缺口更大


但要特別注意,2020年時仍有5部核電機組在運轉中(僅核一廠1號機除役)2025年這5部機組均將全部退役,期望碳排回到2000年水準(209百萬噸)更是天方夜譚

台灣目前唯一可行的大量減碳的手段只有核能發電,但目前核電不延役及核四封存都與政府減碳承諾背道而馳,減碳政策徒有口號毫無章法,與中美兩國相比實應感慚愧。國內也有不少人士,對中美達成減碳協議拍手叫好,更督促政府應信守減碳承諾也是昧於現實。

由此文分析可看出中美兩國減碳目標並非全然是政治口號,但台灣減碳目標則是絕無可能達成,國外減碳宣示台灣不可不經細查全盤照抄。台灣政府目前口號式的減碳目標必需誠實面對,審慎檢討。

延伸閱讀

中美減碳協議與台灣減碳目標(1/3)--中國

中美減碳協議與台灣減碳目標(2/3)--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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