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綠電占比入法,有沒搞錯?



本文發布於聯合報:綠電占比入法 有沒搞錯?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755857?from=udn_ch2cate6643sub7339_pulldownmenu

報載上週「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三讀通過,本次修法除將2025年再生能源20%目標明確入法外,第6條並規定再生能源推廣總目標2025年將達2700萬瓩以上。根據經濟部規劃,2700萬瓩包括2000萬瓩太陽光電、550萬瓩離岸風電、120萬瓩陸域風電及其他水電等。

個人對民進黨政府在下台前夕,還要立下此種害死台灣的法律實感深惡痛絕。

許多國人對再生能源充滿幻想,不知台灣極不合適發展再生能源。民進黨政府就利用一般人的無知,一再欺瞞誤導,泡製極度外行的「再生能源極大化」政策並將之入法,強加於全民頭上。

在此僅試舉數例證明在台灣極不合適發展再生能源。

以風力發電而言,離岸風電較陸域風電貴上兩倍,全球95%以上風電為陸域風電原因即為離岸風電實在太貴。台灣地窄人稠,無地大量設置陸域風機,是唯一規劃離岸風電大於陸域風電的國家。台灣用電尖峯在夏季,但台灣夏季無風,風力集中在秋冬之東北季風。依統計,夏天靠得住的風力只有裝置容量的6%。今日要以近兆建設成本發展550萬瓩之離岸風電在夏天靠得住的供電能力只有33萬瓩。台中電廠共10部機,每部機裝置容量55萬瓩。換句話說,以近兆成本建設之離岸風電在台灣夏季用電最為急迫之際的供電能力小於台中電廠1部機。

台灣是個多雨的島嶼,也不合適發展太陽能。以美國而言,太陽光電多設置於每年降雨日數低的地區,每年平均發電2400小時。台灣南部地區每年發電時數1250小時,北部地區有低到900小時者。政府有一「陽光屋頂百萬座」計劃,即規劃在全台1/3屋頂總共裝置3百萬瓩太陽光電板。就算全部裝置於條件最好的南部地區,每年發電量約38億度。與台中電廠相較,台中電廠任何1部機每年發電時數42億度。換句話說,在全台1/3室頂裝置太陽能光電每年發電量小於台中電廠1部機。

去年台電在彰濱工業區裝設全台最大之太陽能發電廠,占地140公頃,每年發電1.3億度。其實台電原先規劃在彰濱工業區建設4部80萬瓩火力電廠,但因環評未通過而胎死腹中,該電廠每年可發電240億度,幾為今日移為太陽能發電量的200倍。小小台灣,有多少寶貴土地可供如此揮霍?

由以上數例可知在台灣大力發展再生能源根本就是極端無腦。以電費而言,依今日蔡政府規劃,每年風電及太陽能電費各約1000億元,總計2000億元。依全國850萬家庭計算,每家每年平均分攤2萬3千元。全國百姓知道這個數字嗎?本該為人民看緊荷包的立法委員怎麼會通過這種法案?

不說別的,單以蔡政府如此横蠻的力推這種害死全民的無腦能源政策,明年大選就非將其趕下台以廢除該法案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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