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廠
上週在民進黨主導下立法院強行通過遭各界強制質疑的「電業法」修正案。各媒體報導多集中於綠電自由化議題。但修正案中有一關係重大的條文竟遭忽略。
數月前電業法修正草案中,有一條文規定售電時各種電力配比。該條文是配合政府2025年發電配比目標再生能源佔20%,煤電佔30%及氣電佔50%所訂定。但該條文遭各界強烈反對,所以在最後修正版本中以〝電力排碳係數〞取代。目前電業法第28條明訂:公用售電業銷售電能予其用戶時,其銷售電能之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電力排碳係數基準,並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前項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由電業管制機關依國家能源及減碳政策訂定,並定期公告。